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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东忽然卖房 租户可不搬走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11月05日04:40  扬子晚报

  接听时间:11月4日上午10:00-11:30

  在线律师: 陆婷婷(江苏宁联律师事务所)

  张女士:我与房东签订了为期3年的厂房租用合同,现在才租半年,房东就让我们搬走,还说他准备把厂房卖给别人。这会给我们造成很大损失。请问律师,房东的行为违约吗?我们该怎么办?

  陆律师:房东的行为违约。《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九条的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这是法律上通常所说的“买卖不破租赁”的原则。房东无权因为自己房屋所有权的变动而损害你的利益。《合同法》第二百三十条规定: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如果你不准备购买该租赁的厂房,可以要求房东给你们一定的时间寻找合适的厂房进行经营,并且要补偿你们因为搬迁所带来的经营损失及其他损失。

  吴先生:我老婆前段时间怀孕,去一家小规模医院做人流。手术前医生没有给我老婆做任何检查,手术一周后我老婆一直流血不止,去大医院检查得知是宫外孕。现在我老婆痛苦不堪,身体和精神都受到了很大伤害。请问律师,我们该怎样维权?

  陆律师:医院在做流产手术之前有责任做相关检查,区别到底是正常怀孕还是宫外孕,如果是宫外孕就需要进行手术治疗,而不能进行一般的流产手术。这家小医院未尽到术前检查的职责,属于重大过失。由此给你们带来伤害,你们可以要求医院进行赔偿。你们可先与这家医院进行协商,如对方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11月6日上午10:00-11:30接听《律师在你身边》热线(025)96096-1-1的是江苏圣典律师事务所的唐迎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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