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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会召开2009年“四供”单位服务质量听证会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11月05日06:28  燕赵都市报

  本报讯(燕赵都市报记者任学光)昨天上午,石家庄市纪委召集“供水、供电、供热、供气”单位齐聚一堂,召开服务质量听证会,听取市民代表针对各单位服务质量的意见和建议。由于临近冬季,整场听证会市民代表对集中供暖尤为关注,层出不穷的供暖问题将听证会推向高潮。而针对市民普遍关心的供暖分户计量问题,市能源办表示今年开始试点,明年将大面积推广。

  ■分户计量今年试点明年推广

  桥东区庄窠小区刘先生反映:他们小区2006年参加集中供热后供热效果一直不错。听说从今年开始有了分户计量,他们小区也具备分户计量的条件,希望能源办能支持他们小区加入分户计量。

  市能源办负责人答复:根据省里的安排,今年石家庄将开始分户计量试点,进行供热改革。目前,石家庄有华电和东方热电两大供热企业,企业规模较大。分户计量后,用户调节自己的供热阀门,体现到交换站,再体现到供热企业锅炉,节能减排的效果不是很明显。针对这一情况,今年8月份省会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对分户计量进行了考察,决定华电和东方热电今年各试点10万平方米分户计量,等到明年再大面积推广。庄窠小区暂不在今年试点范围内。

  ■收暖气费劳务费何时返还?

  新华区一居委会负责人反映:他们居委会管辖范围内大多都是老旧小区,没有物业,所以居民的暖气费大多都是由楼长进行收缴,按照规定为供热企业收缴暖气费,供热企业将支付每平方米2毛钱的劳务费,但是去年的劳务费还没有返还,她担心会影响今年的暖气费收缴。

  东方热电负责人答复:根据能源办的规定,供热企业委托物业公司、居委会负责收、交热费,供热企业要付给受委托方劳务费,原则不得高于0.25元/平方米。东方热电一直在向委托方返还这笔劳务费,不会克扣,回去后他们将认真核实,及时返还。

  ■分户计量后可望尝试自助缴费

  裕华区一居委会负责人反映:现在许多老旧小区都没有物业,暖气费的收缴难度很大,每逢供暖前夕,街道办事处和居委会大多的精力都在收缴暖气费。现在供水、供电缴费都很方便了,供热缴费是不是也可以效仿。

  华电集团负责人答复:供热和供水供热相比有一定的特殊性,热是一种特殊的能源。针对大家提出的如何使热费缴纳更便捷的问题,随着供热体制的改革,尤其是分户计量的推行,可以尝试在银行设立账户,由用户自助缴纳,这在不久的将来会实现。

  ■交换站亏损出路何在

  胜利北街一居委会负责人表示:他们居委会自建了交换站为居民供热,去年供热价格调整,居民供暖价格上涨了20%,但是交换站用气价格上涨了36%。热交换站的用水、用电、用人费用也在上涨,导致交换站一直亏损,交换站是不是可以交给供热企业管理,或者降低热交换站的用电用水价格?

  能源办负责人答复:这里提到的热交换站产权属于居委会或者全体居民,按照规定热交换站是谁的产权谁管理。供热企业只负责一级管网的维护,因此企业没有责任去管理热交换站,只能和企业进行协商。针对降低热交换站用水用电价格的问题,能源办曾经向上级部门建议过,但是没有得到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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