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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泉湖黄龙溪等被认定为通航水域

  本报讯(记者 刘文藻)昨日,记者从成都市交委获悉,龙泉湖水库、双流黄龙溪鹿溪河以及蒲江石象湖等25个水域,被认定为成都市第二批通航水域。据介绍,此次认定明确了相关责任体系,对于规范航运交通市场有着积极意义。

  记者了解到,此次认定共25个通航水域,包括了我市周边大部分水域景观,如龙泉湖、黄龙溪、石象湖、青城山月城湖和翠映湖,还有欢乐谷等等。

  “2006年我们就进行了第一批通航水域认定,府南河等市区内的水域就位在其列。”据成都市交委航务处长蒋建平介绍,认定通航水域后,这些水域为游客提供水上运输项目就有了合法依据。同时也为明确相关部门的管辖范围提供了依据。蒋建平称,目前除已认定的两批通航水域,其它水域均为非通航水域,除县级人民政府批准设置的渡口所配置的渡船外,禁止营业性运输船舶在非通航水域航行。交通执法部门将加强对非通航水域内船舶从事营业性运输违法行为的查处和打击力度。此外,对已公布但不再满足认定条件的通航水域,成都市也将按相关程序予以公布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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