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消息 (楚天金报) 据新华社电 卫生部已责成北京市卫生局对此事进行认真调查,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卫生部指出,医学临床学习和实践活动是医学教育教学的重要组成部分。每一个临床医生走上工作岗位之前,必然需要经历一段时间的医学临床学习和实践过程。
卫生部和教育部联合印发的《医学教育临床实践管理暂行规定》规定,“医学生在临床带教教师的监督、指导下,可以接触观察患者、对患者实施有关诊疗操作、参加有关的手术”;“试用期医学毕业生在指导医师的监督、指导下,可以为患者提供相应的临床诊疗服务”;“医学生和试用期医学毕业生参与医学教育临床诊疗活动必须由临床带教教师或指导医师监督、指导,不得独自为患者提供临床诊疗服务。”
卫生部表示,严格意义上说,医学生和试用期医学毕业生在医疗机构的临床实践活动是医学教育中的临床实践活动,而非正式的行医。我国刑法对于“非法行医”的具体界定,不包括医学生和试用期医学毕业生从事临床实践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