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欧盟统一迈过最后一道坎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11月05日07:02  北京日报

  

欧盟统一迈过最后一道坎
捷克总统克劳斯(左)在首都布拉格宣布,他已正式签署《里斯本条约》。新华社/法新

  捷克总统克劳斯当地时间3日下午签署了《里斯本条约》,清除了阻碍这一条约生效的最后一个障碍。捷克也成为欧盟27个成员国中最后一个签署该条约的国家。该条约有望从12月1日开始生效,欧洲一体化进程由此将得到进一步推进。

  欧盟各国领导人2007年签署的《里斯本条约》,被视为是“简版”的《欧盟宪法条约》。它对欧盟的决策方式和机构设置都进行了大刀阔斧的革新,以更顺利地推动欧洲一体化进程。西方媒体称3日是欧洲联盟历史性一天,宣示欧盟即将迎来历史性变革。

  捷克将不再是一个主权国家

  当地时间3日15时,捷克总统克劳斯签署了《里斯本条约》。没有任何隆重的仪式,没有电视台的摄像机,没有照相机的闪光灯,也没有成群的记者在场,克劳斯在自己的办公室悄声无息地签署了该条约。可以说他是在无奈的情况下签署这一条约的。

  克劳斯在网站发表声明说:“我尊重宪法法院裁决……我(当地时间)下午3时签署了这一条约。”但他补充说,自己强烈反对这一裁定,“捷克将不再是一个主权国家”。他还批评捷克宪法法院的法官作决定时“太轻率和鲁莽”。他认为法院的裁定是带有政治动机的。他说,尽管他不同意《里斯本条约》,但他尊重宪法法院的决定。

  捷克议会早在去年就表决通过了《里斯本条约》,但是捷克总统克劳斯一直没有在这一条约上签字。他先是借口要等爱尔兰全民公决的结果,在爱尔兰第二次全民公决顺利通过《里斯本条约》,并且与他一样迟迟不肯批准《里斯本条约》的波兰总统卡钦斯基也签署了条约之后,克劳斯又开出了新的条件,即要求像波兰和英国一样,在《里斯本条约》中增加关于捷克的特别条款,以便在《里斯本条约》生效后,仍能确保二战后没收德国人财产的贝奈斯法令继续有效,以免捷克的国家和民众利益受到损害。

  1938年,捷克被迫接受《慕尼黑协定》,将苏台德地区割让给德国。捷克二战后收回苏台德地区,制订贝奈斯法令,驱逐250万在苏台德地区的德国人,没收其全部财产。几十年来,这些被驱逐的人或其后裔一直要求重返家园和归还财产。

  欧盟为了使《里斯本条约》能按期生效,作出妥协,满足了捷克的要求并希望捷克总统尽快签署该条约。

  这一要求得到批准后,克劳斯10月29日说,不会继续提出其他要求,“这是能得到的最好结果”。

  克劳斯拒签《里斯本条约》的最后一条理由是条约仍处于司法程序中。捷克宪法法院当天(3日)驳回了捷克部分参议员的上诉并裁定《里斯本条约》不违宪,使克劳斯失去了推迟签署《里斯本条约》的这条理由。

  随着捷克签署这一条约,欧盟27个成员全部批准条约。

  分析人士认为,在国内外的种种压力下,克劳斯几乎成了孤家寡人,他自己也承认无法阻止条约最终生效,尽管克劳斯始终认为条约赋予欧盟的权力过大,但他还是在无奈中完成了《里斯本条约》批约程序。

  欧盟将更加强大

  欧盟轮值主席、瑞典首相弗雷德里克·赖因费尔特宣布,将尽快召开欧盟首脑峰会,使条约尽快生效。但他没有谈论具体日期。

  赖因费尔特说,捷克签署条约,意味着欧盟将迈向“更民主、更透明和更高效的”道路。他预计,条约将于12月1日生效。

  正在美国访问的德国总理安格拉·默克尔说,欧盟将更加强大,成为美国“更稳固的盟友”,“在此基础上,我们将与其他国家建立更可靠的伙伴关系,首先是与俄罗斯、中国和印度”。

  英国首相戈登·布朗称赞捷克签署条约为“历史性一步”,“欧盟今天起向前看”。

  条约生效后,欧盟组织机构和运营机制将发生重大变化,从而提高欧盟决策效率。根据条约,欧盟将设立常任理事会主席一职,取消每半年轮换一次的欧盟主席国轮替机制。欧盟还将设立“外交部长”一职,协调外交和对外援助政策。

  此外,条约还将拓展理事会内适用于多数表决的领域,从而提高理事会的决策效率。

  人选存在争议

  新的常任理事会主席负责主持欧盟会议、协调欧盟内部团结和共识并在世界其他地区代表欧盟说话,堪称欧盟的“总统”。随着条约即将生效,主席人选引人关注。

  根据规定,主席一职任期两年半,可连任一次。

  现阶段,欧盟成员领导人内部存在争议。一些领导人希望影响力大的政治人物出任这一职务,如英国前首相托尼·布莱尔。另外一些领导人则认为,人选的政治影响力不宜过大,否则可能在理事会内部引发矛盾。

  包括奥地利总理维尔纳·法伊曼、西班牙首相何塞·路易斯·罗德里格斯·萨帕特罗在内的欧洲联盟社会党阵营领导人10月29日表态,反对布莱尔出任欧盟常任理事会主席,因为他2003年支持美国入侵伊拉克,而且与美国前总统乔治·W·布什“走得过近”。

  除布莱尔外,卢森堡首相让-克洛德·容克公开宣布对这一职位感兴趣。欧洲一些媒体报道,荷兰首相扬·彼得·巴尔克嫩德和比利时首相赫尔曼·范龙佩是其他两名潜在人选。

  其中范龙佩自2008年12月上台后,显示出高超的政治才能,得到多数欧盟成员领导人支持。历史学家彼得·勒德洛说:“范龙佩哪怕给出一丁点暗示愿意出任这一职务,他就能获得这一职位。”

  (综合新华社、国际在线报道)

  欧盟革新任重道远

  捷克总统瓦茨拉夫·克劳斯3日正式签署《里斯本条约》。至此,条约已获得欧洲联盟全部27个成员批准。

  不过,一些政治分析师认为,要想实现欧洲一体化、提高欧盟影响力,很多困难亟待克服。

  按路透社说法,该条约生效后,“欧盟总统”和“欧盟外长”以及更为顺畅的欧盟决策机制将随之产生,欧盟一体化进程将加速。

  “对欧盟来说,这是一则好消息,”波兰欧盟事务部长米科拉伊·多夫盖莱维奇说,“这意味着《里斯本条约》将得以实施。”

  法国总统尼古拉·萨科齐在总统府公报中说,他对克劳斯的决定感到“非常满意”,“欧盟将拥有全新机构,让欧盟决策更有效率,提高欧盟影响力”。

  一些政治分析师说,欧洲为完成一体化进程,提高世界范围内影响力,还有很多障碍需要克服。

  “欧盟内部缺乏团结,各国领导人仍站在本国角度而非世界角度看问题,”欧盟智囊机构欧洲政策研究中心主任丹尼尔·格罗斯说,“他们不愿为解决欧盟内在问题承担责任。”

  格罗斯认为,欧盟各国在世界货币基金组织、八国集团峰会等全球性机构中尚未一致口径。一些欧盟成员国不愿为欧盟单独成员资格放弃自己在这些全球性机构中的席位。

  英国外交大臣戴维·米利班德上周说,《里斯本条约》若正式生效,将为欧盟提供提升全球形象的机会,但是欧盟还需要调整自己的对外政策。

  欧盟智囊机构欧洲对外关系委员会在一份报告中说,如果欧盟想要对美国施加更大影响,仍有很长路要走。

  报告说,如果欧盟想得到美国高度重视,“欧盟成员国需要保持一致,从而提高影响力”,“《里斯本条约》当然会有所帮助,但这项条约只是一种工具,工具不用就没有意义”。

  布吕格尔经济研究所在一份报告中说,如果欧盟在这次金融危机中不能采取正确措施,欧盟将在经济和政治上双重受挫。

  “从经济上说,由于人口和经济问题,这次金融危机可能会导致欧盟陷入经济发展停滞,致使公共债务上升,限制创新产业发展。”

  美国总统贝拉克·奥巴马当天对捷克签署《里斯本条约》表示欢迎。

  奥巴马说,捷克的决定将会“推动欧盟一体化,更加强大的欧盟会成为美国更好的合作伙伴”。文/蒋骢骁

  (新华社供本报特稿) RJ206

  《里斯本条约》

  《里斯本条约》是在原《欧盟宪法条约》的基础上修改而成,被视为“简版”的《欧盟宪法条约》。原《欧盟宪法条约》因遭到法国和荷兰全民公决否决而陷入僵局。

  为解决欧盟制宪危机,欧盟领导人2007年12月在葡萄牙首都里斯本正式签署《里斯本条约》,取代已经失败的《欧盟宪法条约》。

  今年10月29日,欧盟27国领导人一致同意,欧盟将“以一种令捷克及其邻国都能接受的方式”,使捷克在履行《欧盟基本权利宪章》方面享有一定的豁免权。从而扫清了《里斯本条约》生效道路上最后一个政治障碍。

  《里斯本条约》须经所有成员国批准才能生效。它对欧盟的决策方式和机构设置等都进行了大刀阔斧的革新,以便更加顺利地推动欧洲一体化进程。

  《里斯本条约》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 机构设置和决策方式

  1、设立常任欧盟理事会主席职位,取消目前每半年轮换一次的欧盟主席国轮替机制。主席任期2年半,可以连任。

  2、将目前的欧盟负责外交和安全政策的高级代表和欧盟委员会负责外交的委员这两个职权交叉的职务合并,设立欧盟外交和安全政策高级代表一职,全面负责欧盟对外政策。

  3、从2014年起,欧盟委员会的委员人数将从27名减至18名,委员会主席的作用将加强。

  4、欧洲议会的权力将增强。此外,议会的议席数将从目前的785席减至750席,一些国家所占议席数将根据其人口数量作出调整。

  5、将更多政策领域划归到以“有效多数表决制”决策的范围,以简化决策过程。司法、内政等敏感领域的一些政策也将以“有效多数制”表决,成员国不再能“一票否决”。但在税收、社会保障、外交和防务等事关成员国主权的领域,仍采取一致通过原则。

  6、从2014年开始,以“双重多数表决制”取代目前的“有效多数表决制”,即有关决议必须至少获得55%的成员国和65%的欧盟人口的赞同,才算通过。“双重多数表决制”实施后的3年为过渡期。

  7、成员国议会将在欧盟决策过程中发挥更大作用。例如,如果一项欧盟立法草案遭到三分之一成员国议会的反对,将返回欧盟委员会重新考虑。

  8、欧洲法院将被赋予更大权力,可以就各国司法和内政相关的法律是否与欧盟法律相冲突进行裁决。

  ■ 安全

  1、根据《里斯本条约》有关安全的共同防卫条款,任何欧盟成员国在受到攻击或面临其他灾难时,可以得到其他成员国的援助。

  2、欧盟及其成员国应一起行动,应对任何袭击、自然或人为的灾难。

  3、欧盟将扩大在自由、安全和司法方面的行动能力,加强其应对犯罪和反恐的能力。

  4、《里斯本条约》就公民保护、人道主义救援和公共卫生等作出规定,以加强欧盟在公民安全受到威胁时的应对能力。(据新华社)

Powered By Google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09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