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消息 (楚天都市报) (见习记者袁黎)通讯线路布进小区的楼栋,是否属于占用业主公共场地?是否该向业主付租金?洪山明雅苑小区居民的回答是肯定。前日,该小区业主委员会将长城宽带网告上法庭,要求经营商偿付租金,他们说另一家名为网通的服务商已签订租金协议。
该小区业委会代表认为,长城宽带在小区内的线路,占用墙壁及电线杆,影响美观,“这些区域都属小区公共场地,当然应支付租金”。
但长城宽带一方不以为然,“我们是为居民服务,拉线就相当于小区配套设施。如果这也要付钱,是不是水电公司也要交钱?有人送个盒饭经过小区,是不是也要付钱?”
业委会表示反驳:长城宽带不能与水电线路混谈,水电是基础设施,而长城宽带是明显的经营行为,按照《物业管理条例》规定必须与业委会办理手续。
法院未当庭判定该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