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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0平方公里土地需要城市更新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11月05日07:34  深圳特区报

  【本报讯】(记者 李舒瑜)昨天,市政协副主席余晖鸿率领市政协社会法制与民族宗教委员会委员视察我市城市更新的有关情况。

  目前,我市正以全面推进“部市共建”的方式,将深圳建成国家城市更新试点城市。《深圳城市更新办法》也即将实施,这标志着我市将由重点推进城中村改造工作迈向全面城市更新。而立之年的深圳面临着城市更新的问题。数据显示,全市需要进行城市更新的总用地面积约为240平方公里,其中城中村100平方公里,旧工业区126平方公里,旧工商住混合区6平方公里,旧住宅区8平方公里。

  目前,全市已列入改造计划的各类拆除重建项目共计202项,其中城中村改造项目120项,历史遗留旧城改造项目51项,工业区升级改造试点项目31项,计划改造用地面积约14.2平方公里。已批准各类项目改造专项规划61项,拆迁用地面积约6平方公里,批准总建设用地约4.5平方公里,总建筑面积1900万平方米。

  在城中村改造工作实践的基础上,《深圳城市更新办法》在今年9月30日召开的市政府常务会议上获原则通过,即将实施。该《办法》可覆盖全市范围各类更新改造类型,提出综合整治、功能置换、整体拆除等符合旧住宅区改造需要的更新模式,出台符合深圳实际的城市更新政策、扶持资金、职责分工和操作程序,各有关部门还将研究出台一系列的配套政策文件,以规范和加快推进包括老住宅区改造在内的城市更新工作。

  座谈会上,委员们围绕我市城市更新和重大城中村改造工程进展情况存在的问题建言献策。有委员表示,在快速城市化的背景下,城市更新成为新一轮城市建设的热点与社会各界普遍关心的问题。城市更新首先不能太冲动,不能全部推倒重来,还要通过综合整治项目推进。在推进的过程中,还要考虑到综合效益,比如,对华强北,要不要改造、如何改造,要以对企业影响最小,保持这里的繁荣发展为前提。也有委员表示,在旧城改造过程中,尤其要做到依法办事,规划部门要先行提出土地使用强度管治区划,防止开发商一味追求容积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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