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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科技强检战略必须坚持“四个统一”

  □本报评论员

  “现代科技在检察工作中应用的深度和广度,直接关系到法律监督职能发挥的程度,直接关系到检察工作水平的高低”———曹建明检察长日前在全国检察机关信息工作会议上的这番论述,赢得了与会代表的积极回应:在科教兴国的大背景下,科技强检是推动检察事业科学发展的重大战略措施,检察事业的发展“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迫切地需要坚实的科学基础和有力的技术支撑”。

  加强检察技术和信息化工作,是实施科技强检战略的核心和基础。近年来,全国检察机关高度重视现代科技对检察工作的引领作用,坚持以信息化为主导,大力实施科技强检战略,推动检察技术和信息化工作取得了长足发展。但是,科技强检工作取得的成效,与新形势新任务特别是强化法律监督的需要相比仍有不小差距。

  推动科技强检战略全面深入实施,必须做到检察技术和信息化两项工作同时部署同时推进。具体到工作中,必须按照“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设计、统一实施”的要求,在“推进建设、突出应用、加强管理”的工作思路指引下,在“以高检院为中心、省级院为重点、地市级院为骨干、基层院为基础”的工作格局中,以建设司法鉴定实验室为龙头推进检察技术建设,以网上办案为重点抓好信息化建设,加强领导,加大投入,强化保障,突出服务,把检察技术和信息化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坚持“四个统一”,对于全面发挥检察技术和信息化职能作用,提高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能力,推进执法规范化、队伍专业化、管理科学化和保障现代化建设,具有方向性意义。“四个统一”揭示了检察技术和信息化工作发展的内在规律,是科学发展观在检察技术和信息化工作中的具体体现,是推进检察技术和信息化工作科学发展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统一规划”就是要对全国检察技术和信息化工作方向在握,目标在胸,通盘谋划,统筹兼顾;“统一标准”就是要针对各项业务,细化技术标准,使各项工作行有坐标,动有参照;“统一设计”就是要依据不同的业务需求,集思广益,设计出具有可操作性的实施方案,保证规划和标准能落到实处;“统一实施”就是要加强组织,保证方案有效,措施有力,推进有序。坚持“四个统一”,就是要按照曹建明检察长的要求,牢固树立大局观念,以统一的思想、统一的步调、统一的行动推动全国检察技术和信息化建设,使之真正成为推动检察工作的强大动力。但是,强调“四个统一”,并不是否定过去的工作,而是要在总结以往成功经验的基础上,把各地经验转化为普遍性成果,通过全面调动上下级检察院的积极性,整合资源,避免浪费,解决目前所存在的重复投资、重复开发、各自为战、条块分割的问题,最大限度地发挥检察技术和信息化的服务优势与保障功能。

  科技强检,时不我待。当前,检察技术和信息化工作正面临着难得的发展机遇。各级检察机关要认真贯彻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实施科技强检战略,以科技创新勇争一流的思想意识,以时不我待只争朝夕的精神状态,以尽力而为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努力推动检察技术和信息化工作实现新的飞跃,为检察工作科学发展和服务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科技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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