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审查一案追加犯罪事实424起

  本报讯(记者倪建军 通讯员王维新)“涉嫌犯罪的事实桩桩都查清,证据笔笔都核实,使得一宗案件又追加犯罪事实420多起,有力维护了司法公正!”陕西省宝鸡市渭滨区检察院近期办理一起案件,在当地传为佳话。

  今年7月,宝鸡市渭滨区检察院在审查起诉韩跃宽等4人涉嫌销售伪劣产品一案时发现,公安机关认定4名犯罪嫌疑人销售伪劣产品液态氨的次数13次,价值260余万元。公诉部门的办案人员通过仔细审查案卷全部材料,认真核实案件的每一份证据,发现尚有许多遗漏事实未查清落实:宝鸡阜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还有从韩跃宽等犯罪嫌疑人处购置液态氨的其他账务记载,且漏计购买次数达400余笔,漏计的金额也特别巨大,超过2000万元,案卷中有犯罪嫌疑人的供述予以印证,但对于这部分涉嫌犯罪的事实,公安机关在移送审查起诉时没有提及。

  销售伪劣产品的涉案次数、金额,关系到该案的公正办理。渭滨区检察院高度重视,办案人员立即与公安机关取得联系,依法提出补充侦查的检察意见,并提供明确的补查思路和方向,要求公安机关全面收集、固定相关证据,重新移送审查起诉。

  经渭滨区检察院引导侦查,公安机关随后顺利查清该案,核实认定韩跃宽等4人还销售了424次共计价值2422万余元的伪劣产品液态氨。侦查机关在将这些涉嫌犯罪的事实补充附卷后,于近日重新向检察机关移送审查起诉。


     新浪独家稿件声明:该作品(文字、图片、图表及音视频)特供新浪使用,未经授权,任何媒体和个人不得全部或部分转载。
Powered By Google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09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