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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大泉山”增光添彩

  □讲述:山西省阳高县检察院检察长 韩贵福

  说起我们阳高,最有名的要说是大泉山了。在上世纪50年代至70年代,大泉山名播三晋,叫响神州,“全国治理水土流失一面红旗”的名声几乎家喻户晓。1955年11月1日,毛泽东主席亲自为大泉山水土治理工作作出批示。多年来,以自力更生、艰苦奋斗为内核的大泉山精神,成为阳高乃至全省、全国改变贫穷面貌的动力源泉。

  近年来涉农职务犯罪呈多发态势,我院立足检察职能,坚持“教育为先、预防为主、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预防工作方针,积极探索涉农领域的职务犯罪预防。

  对办理的每一起案件,我院都采取“一案一分析、一建议、一整改、一教育、一回访”的“五个一”工作方法,深入发案单位分析原因,查找漏洞,提出有针对性的检察建议,帮助发案单位整章建制,完善管理。2008年,我院针对查办的两起贪污退耕还林补助款的案件,向县政府发出“加强退耕还林补助款发放管理的检察建议”,被县政府采纳,起到很好的警示作用。

  为防止“工程上马,干部下马”现象的发生,我院与县涉农部门开展“联手预防,共促廉政”活动。我院反贪局、反渎局的干警与这些部门的工作人员一起认真分析研究涉农工程贪污贿赂、失职渎职、滥用职权等职务犯罪的成因、特点和规律,提出从源头上预防涉农职务犯罪滋生蔓延对策。

  2007年,我院在查办两名镇干部和一名村支书贪污退耕还林补助款窝案中,办案人员发现县林业部门在退耕还林补助款的发放管理上存在漏洞。为此,我院向县林业局下发了检察建议。县林业局接到建议后迅速行动,一方面完善了发放管理办法,另一方面对近三年来的退耕还林补助款发放情况进行了全面核查,从而堵住了退耕还林补助款发放中的漏洞。

  为了构建社会化预防网络,增强预防工作合力,由我院牵头,组成了由县纪委、审计、涉农部门共同参与的涉农职务犯罪预防大格局。我们把预防职务犯罪联络处建立到有涉农工程的村庄,聘请了联络员,构成了点、线、面相结合的立体预防网络。同时,还在有涉农工程的村庄专门设立举报箱,公布了举报电话,极大地方便了村民们的举报。

  同时,我们充分利用电视、报纸和挂图等形式,宣传惩治和预防涉农职务犯罪的成果,使预防工作进一步受到社会普遍关注。我院预防部门干警还深入到涉农部门召开职务犯罪预防座谈会,举办法律讲座。

  (采访:本报通讯员 王振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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