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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酒驾车致一人死亡负全责 乡人大代表被批捕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11月05日08:46  法制日报

  本报温州11月4日电 记者陈东升 通讯员陶京津 朱慧呀11月4日,福建省福鼎市叠石乡人大代表陈维腾因醉酒驾车撞死一人,涉嫌交通肇事罪被浙江省泰顺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2009年10月13日,浙江省泰顺县雅阳镇中村驶往老58省道路段发生一起交通肇事案。经抽血检测,驾驶人陈维腾体内的酒精度竟然高达206mg/ml,为醉酒标准数值80mg/ml的2.5倍多,属于严重醉酒。

  陈维腾,家住福建省福鼎市叠石乡竹阳新村,系叠石乡人大代表。10月13日,因与老战友多年不见,陈维腾在家中聚餐喝酒后,于当晚19时许,驾车送战友来到浙江省泰顺县雅阳东村他丈人家中喝茶,之后又载着老战友和丈人、丈母娘3人外出吃面,当行驶至雅阳镇中村雅承线0km+100m路段时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将同向行驶由季永元骑的人力三轮车撞翻。头部受伤的季永元随即被送往医院救治,于次日凌晨经抢救无效死亡。

  经事故认定,陈维腾的酒后驾车肇事行为造成受害人季永元死亡,对事故负全部责任。

  10月13日当晚,陈维腾因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被泰顺县公安局处行政拘留15天,10月23日被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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