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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规定信访案件要100%答复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11月05日08:46  法制日报

  本报西宁11月4日电 记者韩萍对群众反映的问题,情况清楚,政策明确,应该解决且有条件解决的,1至3个工作日内完成;工作量较大,当即不能办理的,5个工作日内完成;较为复杂的案件解决时限为60天,但最长不能超过90天……这是青海省西宁市政府办公厅近日向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发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群众反映问题办理工作的通知》中要求的。

  据西宁市政府副秘书长马海州介绍,为了使群众第一时间反映自己的诉求,西宁市各乡镇和街道办事处将建立镇街综治信访维稳中心,为群众的正常诉求提供一个既治标又治本的平台,使各类信访案件答复率达到100%,结案率达到95%以上。今后,对群众要求合理,情况真实,短时间解决有困难的问题,要积极创造条件加速办理,力争1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群众反映的涉及多个部门、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牵头部门要主动与有关部门联系协调,共同办理,力争2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群众反映的重大疑难案件,确实不能独立解决,且相互协调亦不能解决,需要长时间才能解决的问题,牵头部门要制订工作方案,排出时间表,每月报进度,认真负责办理,同时定期向群众通报办理进度,说明情况,取得群众的理解与支持;对群众反映比较集中的重要问题,提请市长召开市政府专题会议或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及时拿出解决问题的方案,相关部门按照确定的方案及时落实办理。

  西宁市委市政府要求各区(县)、各部门要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对上访群众要按照文明接待、耐心疏导、马上就办的原则,认真做好接待和说服教育工作,坚决杜绝由于接待冷落、推诿扯皮使问题扩大化。对真实署名的群众意见,要立即沟通,对不符合政策或由于客观原因解决不了的问题,要做好耐心细致的解释工作,求得群众谅解。同时,对群众通过来电来信来访、政府网站、新闻媒体刊载播发等各种渠道反映的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问题,要逐条归纳,分类整理,找准群众反映问题的实质和群众最关注、最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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