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消息 据《法制晚报》报道:据前晚央视《经济半小时》报道,北京大学医学教授熊卓为在北大第一医院做完手术后,不治身亡,家属和律师调查发现,参与抢救的3位主治医生是在校学生,没有行医资格(见本报昨日报道)。2009年7月1日,在熊卓为死亡3年7个月之后,北京西城区人民法院一审作出了判决,北大第一医院的诊疗跟熊卓为的死亡有因果关系。今天下午1时,此案将在北京高院第12法庭内二审开庭。
医院说法
考证与拿证有个时间差
昨日上午,北大第一医院的相关负责人表示,由于医学是一种实践经验很强的学科,医学生确实需要临床实习,而且通过从医资格考试后,也要等待一段时间才能获得医生执照,存在一个时间差问题。
该负责人称,其实很多医院都有医学生出诊为病人看病的现象,媒体这次曝光了北大第一医院的年轻医生,对于他们以后从事医疗事业是非常不利的。
昨天下午,北大医院在官方博客上回应称,央视报道“内容失实、断章取义”,严重损害了该院的名誉。《经济半小时》栏目回应:报道完全属实,图像摆在这里,不存在任何问题。
一审判决
北大医院赔偿70余万
熊卓为的丈夫王建国告诉记者,今年7月1日,此案在市一中院一审宣判。一审判决认定,“北京大学第一医院存在的医疗过失造成熊卓为死亡的损害后果。对此,北京大学第一医院承担全部民事损害赔偿责任。”最终,判决要求北大第一医院赔偿王建国及其岳母共计70多万元的损失。其中,医疗费4.2万元,死亡赔偿金49万余元,精神损害赔偿金20万元(王建国及其岳母各1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