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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客不作证不应成为打“黑车”瓶颈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11月05日15:15  新民晚报

  江砚

  “9·8”、“10·14”两起事件的调查结果公布,有关部门承认采取了不正当手段取证。在赞赏市委、市政府有错必纠的同时,我有一丝担心,会不会执法部门打击“黑车”的积极性受挫呢?好在,市委、市政府及时强调了“两个坚决”:坚决依法打击非法营运,坚决严格规范执法行为。

  紧接着,本市开展了打击“黑车”的专项整治行动,一周以来,已经出动2140余人次打击“黑车”,取得一定成效,“黑车”或被查扣、或被驱赶、或暂避风头。这进一步打消了我的担心。

  相关部门在向媒体通报打击“黑车”的同时,也叹苦经:“黑车”乘客不愿作证,无法取证成为执法难题,呼吁市民理解、配合、支持。对此我是理解的。不过,我仍想说,乘客不愿作证不应成为打击“黑车”的瓶颈。

  广大市民支持、理解打击“黑车”,与“黑车”乘客作证与否是两个概念。打击“黑车”根本上是为了维护广大市民的利益,乘坐“黑车”的市民,不会不知道“黑车”是非法营运。他们或为了图方便,或为了贪便宜,与“黑车”司机达成了“协议”。要乘客作证或是做笔录,等于要他们承认协同违法,即使不处罚他们,出于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态,他们一般都会予以否认。因此,想要“黑车”的乘客作证,很难。

  那么,乘客不愿作证,是不是就没有办法打击“黑车”了呢?当然不是。首先,应该明确,要集中力量打击的,是那些带有团伙作案性质的“黑车”群,他们通常有抱团经营、欺行霸市的行径。有不少市民向本报反映,在一些市郊接合部,“黑车”常一溜排开公然揽客。对于这样的“黑车”团伙,应该集中执法力量打击,取证的手段也不必囿于乘客作证。其次,强调坚决严格规范执法行为,主要是针对不正当取证手段。至于执法人员扮成市民去侦查、用录音录像等方式取证,有什么不可以呢?

  当然,要使打击“黑车”取得决定性的成果,还必须做好两方面的工作:其一,完善公共交通网络。哪里“黑车”猖獗,往往说明那里公共交通的布局还不合理,那里的市民出行有困难。公交设施要想方设法跟上市民的需求。“社区巴士”即将开出,就是一个好消息。有便宜、便捷的公共交通,谁还愿意乘“黑车”?其二,加强公民教育。乘坐“黑车”,在客观上助长了违法行为,公民都不该这么做,即使一时方便了、省钱了,最终损害的,还是自己的利益。

  打击“黑车”取证不易,但办法总比困难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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