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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冥币骗标”的企业,你们是生活在冥国吗?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11月05日17:28  国际在线

  作者:钱桂林

  11月3日,綦江县2009年度一涉农项目公开招标,该项目分7个标段,标的总计近550万元,当天前来参加投标的县内外企业共235家。开标过程中,工作人员按照常规对各投标企业所交的1万元保证金进行核验,发现有34家投标企业使用“冥币”冒充保证金。情况发生后,綦江县有关方面高度重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重庆市招标投标条例》相关规定,评标委员会立即取消这34家使用“冥币”冒充保证金的投标企业本次投标资格,公安机关及相关部门已对此案立案调查。(11月5日华龙网)

  “冥币骗标”,真是闻所未闻!34家企业竟同时“冥币骗标”,真可谓天下奇闻了!

  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国的各类企业如雨后春笋般地大量涌现。在促进我国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一些负面性的东西也接踵而至,尤其是一些企业法纪和道德的缺位,扰乱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秩序,妨碍了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改革开放,绝不意味着要以牺牲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和社会文明为代价去换取物质文明的畸形发展!

  “冥币骗标”,不仅暴露了某些了某些企业法制观念的淡薄,而且暴露了某些企业诚信意识的缺失。一个企业要想生存发展、做大做强,就必须遵循社会的基本规则,以良好的企业形象、企业道德、企业精神示人。市场经济允许竟争,但不许恶意竟争。这34家“冥币骗标”的企业是否想过:如此明目张胆地恶意投标,将会造成怎样的后果?

  有关部门除了要法律介入此案外,也要及时将这些无良企业的“尊姓大名”及时公布于众,让他们的丑行彻底暴露于大庭广众之下,使他们不仅要承担法律责任,还要承担道德责任。我国的某些企业似乎是一群被惯坏了的孩子,为非作歹、胡作非为,这与那些招商引资心切的地方政府有莫大的关系。地方政府不能为了一味“亲商”而过于“纵商”,否则受伤的不仅是地方形象,更重要的是人民利益和社会效益。

  “冥币骗标”的企业,请你们认真回答这样一个问题——你们是生活冥国吗?把别人当“死人”看待,只能说明自己是“死人”!有这样一则脑筋急转弯,说“猪是怎么死的?”答案为“笨死的”。这34家企业自认为神气活现地在搅局,实质上是像猪那样笨到家了,是把自己往坟墓里送!

  社会允许幽默地玩一玩儿,但绝不是脱离规则的乱玩儿、疯玩儿、瞎玩儿,“玩火自焚”、“玉石俱焚”式的玩儿当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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