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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震应急与救援办法向社会征求意见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11月19日05:00  舜网-济南日报

  本报11月18日讯(记者 孙勇)省政府法制办近日公布《山东省地震应急与救援办法(草案)》,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根据草案,县级以上政府应建立健全财政投入机制,将地震应急与救援工作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建立健全地震应急响应机制和体制,并根据震情、灾情和社会影响程度,适时启动地震应急预案,及时确定和调整地震应急响应级别。地震预警分为临震、短期、中期3个级别,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标示。地震灾害事件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4级,与其相对应的震后响应级别分为Ⅰ级响应、Ⅱ级响应、Ⅲ级响应和Ⅳ级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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