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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北区马路市场摊贩“转正”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11月19日05:01  大众网-大众日报

  □李建青 报道

  本报青岛讯 11月5 日,青岛市市北区为首批马路市场摊贩发放了经营证,这意味着以前在马路市场上被认定为违规经营的业户有了合法身份。

  青岛市市北区是商业密集区,流动人口多,各地来青新市民占路经营的多,对城市环境卫生、交通秩序、居民生活带来严重影响,综合治理难度大,管理易出现回潮反复。特别是去年以来,受金融危机的影响,下岗失业人员、困难家庭增多,各地来青占路经营人员成倍增加,城市管理压力增大。

  “如果全部取缔占路经营,城市环境是变好了,但考虑到弱势群体创业的特殊性,应采取灵活的管理措施。”市北区委书记王建祥要求真正把马路市场管理与扶植弱势群体创业结合起来,创出科学、有效、务实的管理模式。

  市北区决定在马路公共区域进行规范设摊的试点,改变过去运动式、突击式、联合式、人海战术式、严防死守式等落后管理手段,既维护正常的市容环境秩序,又化解经营者的生计与占道扰民之间的矛盾,还兼顾周边居民的利益,形成常态化的长效管理机制。

  为了让真正生活困难而且有创业需求的市民享受到马路市场的福利,市北区委、区政府启动了“民生创业”工程,将马路等公共区域利益向弱势群体倾斜,为弱势群体无偿提供创业平台。“转正”的马路市场经营者以户籍在市北区的困难家庭成员为主,剩余的摊位可吸纳临商经营,对特困家庭、低保人员不收取市场管理费用,对临商经营者按规定收取一定的市场管理费。

  目前,市北区在征求街道、居委会、广大居民的意见基础上,对马路市场取缔 14处,保留 27处,按照便民利民不扰民、不影响交通的原则进行规范管理。保留的 27处占路市场中有民生市场8 处、临商市场 19 处;早市5处、日市4 处、夜市18 处。第一批符合条件的市民已经领取了马路市场经营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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