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晓滨范春生
【阅读提示】闫海涛,法学博士,辽宁省鞍山市教育局原局长。2009年9 月,鞍山市铁东区法院以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3年。
法院经审理查明, 2000年至2008年,闫海涛在担任鞍山师范学院院长及鞍山市教育局长期间,先后收受 26 人贿赂折合人民币 189 万多元。
案发后,闫海涛对自己的行为进行了反思。
“虽捶胸顿足也无法解除我内心的悔恨之痛”
闫海涛犯罪自白:我走到今天这个地步,心中有三个“对不起”:第一个是对不起看重自己的组织和领导。 我一介书生,能被人赏识是件很幸运的事情,从另一个角度讲,我应该为赏识自己的领导负责,给他们争光,但是我以一个犯罪之人的身份坐在这里时,只能说对不起了。第二个是对不起工作在教育系统的我的部下。我的所作所为给他们带来了许多负面影响。第三个是对不起自己的家人和亲人。我给他们带来的是心灵的创伤和耻辱……想到这些,虽捶胸顿足也无法解除我内心的悔恨之痛,人生至此又如何承受……
记者点评:案发后,闫海涛曾经恐慌过、绝望过,在组织开导和教诲下,他从对抗转变为积极配合,从企图蒙混过关转变为主动坦白交代,从感到委屈倒霉转变为深刻反省自己的罪行。在看守所面对记者的采访,他说:“希望大家能从我身上吸取教训、引以为戒,珍惜现在,不要重蹈我的覆辙。”
“现在我最痛苦的是享受不到自由,没有尊严”
闫海涛犯罪自白:为了掩人耳目,我将别人送给我的一部分钱放在单位的“小金库”里,用于处理报不了的账和公务支出,“取之于私用之于公”……过了几年的时间,见没出什么问题,我就想为自己留点钱。此时侥幸心态、攀比心理就起作用了……
没钱时想钱,怕没钱艰难,实际上有钱也不轻松,怕被人知道,甚至怕妻子、孩子知道,怕被盗、怕损坏,怕事情败露,心理上始终是负担。
现在我最痛苦的是享受不到自由,没有尊严;享受不到亲情,没有事业。我想对正在工作的领导干部说,改革开放30年,我们党的反腐制度越来越严密,办案力度越来越大,任何人都不能有侥幸心理,一定要谨记依法办事、按章办事。
记者点评:面对市场经济大潮冲击,党员领导干部在经受严峻的考验。如果经受不住诱惑,丧失党性,丧失原则,就会滑向犯罪的深渊。
“悔不该放弃自己的人生准则和做人底线……”
闫海涛犯罪自白:学问,中国最高学位就是博士,我做到头了。职称,中国最高职称就是教授,我也做到头了。我30多岁就当上鞍山师范学院院长,成为正局级领导干部,这对许多人来说一辈子也算做到头了。
我感觉自己有了一点钱之后,说话办事不一样了…… 比如说处理一些复杂的问题,我可以冒一定的风险去处理,大不了我从家里拿钱去摆平,我过年过节拿两万元钱去看你,你可能就对我没那么大意见了。
……现在出了问题,回想起来收钱是不值得的,但当时如果我把钱退还回去就会有一个立竿见影的影响,我认为那样做就是对部下的不信任,是对部下的疏远。
……我深知自己错了,犯了罪,真是追悔莫及呀!我悔不该当初放松学习和思想改造,悔不该放弃自己的人生准则和做人底线……我对不起党和人民的培养和教育,对不起领导和同志们的帮助关怀和教诲。
记者点评:从一个农村孩子成长为法学博士、教授的闫海涛, 36 岁被任命为鞍山师范学院院长, 38岁担任鞍山市教育局局长,曾先后承担国家和辽宁省哲学社会科学“九五”规划重点课题、省科委和省教委的重点科技项目,获国家、省、市级科研成果奖 30多项,被评为鞍山“ 10 大杰出青年” 、 辽宁省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可面对金钱的诱惑,闫海涛道德与法律堤防全部崩塌,他把手中的权力当成了“摇钱树”。他的钱越来越多,欲望越来越膨胀,终于无法收场,成为一个阶下囚。
(新华社供本报专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