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消息 (楚天都市报) (记者白雨 通讯员王洪)流窜2省10余县市,专门抢劫超市并致1人死亡,抢得赃款近百万元。昨从市中院获悉,该6人团伙中的2人被判死刑、3人被判无期徒刑、1人被判12年有期徒刑。
2008年7月9日,吉某等6人来到谷城县伺机作案。
次日,6人在该县城区踩点,并决定对谷城雅斯超市下手。
11日凌晨3时许,团伙中的1人因伤没有参加,其余5人到达超市后,用断线钳剪超市门锁时,将守店员王某惊醒,王某被殴打致死。
该团伙撬开保险柜和手机柜,抢走现金16万余元等财物。
同年7月20至24日,该团伙成员先后落网。据查,6人均系海南省乐东黎族自治县人。
经查,2006年3月至去年7月,该团伙以超市为主要目标,从江西贵溪、鹰潭到湖北红安、枣阳、仙桃、丹江口、罗田、老河口、谷城,结伙抢劫13起,盗窃4起。
市中院一审认为,吉某等6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暴力手段多次劫取他人财物,且数额巨大,并致一人死亡,构成抢劫罪及盗窃罪,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