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以自残相胁与女子交往

  荆楚网消息 (楚天都市报) (见习记者袁黎 通讯员安阳)与女子谈恋爱未遂愿,男子以自残方式胁迫女子交往并发生性关系。记者昨从江岸法院获悉,该名男子被判犯有强奸罪获刑7年。

  汉口无业男子艾某追求邻家女子小陶,陶某因已有男友,一直不同意。今年2月21日晚,艾某约小陶外出玩,陶不愿意,艾某就拾起一块砖头自残:“你不跟我走,我就打死自己好了!”陶某无奈同意。当夜,两人从歌厅出来后已是凌晨,艾某以天太晚为由,又胁迫小陶一同进宾馆,强行与小陶发生关系。两天后,艾某再约小陶外出,并强行发生关系。

  小陶因此害怕不已,将受辱之事告诉男友张某。张某气愤不已,带人将艾某挟持殴打,令其写下坦白书认错,要求赔偿5000元,通知艾某的亲戚来交钱放人。艾某亲属报警后,张某、艾某双双被擒。

  江岸区法院对此案审理后认为,艾某以胁迫手段强行与陶某发生关系,已构成强奸罪,判刑7年,张某则因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拘役4个月。目前,该判决已生效。

Powered By Google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09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