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消息 (湖北日报) 本报评论员
常怀忧党之心、恪尽兴党之责,这是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和省委九届七次全会提出的明确要求,也是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应尽的义务和责任。
不断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是党领导的伟大事业不断取得胜利的法宝。近年来,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呈现出新的阶段性特征,给党的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恪尽兴党之责”,努力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既是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也是在应对各种挑战中贯彻落实省委九届七次全会精神、实现湖北科学发展、加快构建促进中部地区崛起重要战略支点的迫切需要和根本保证。
对于广大党员尤其是党员干部来说,“恪尽兴党之责”,就必须强化党的意识。即,要把党的兴旺放在心中最高位置,树立党兴我荣、党衰我耻的观念,坚决维护党组织的权威,坚决同党中央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保持高度一致,并为党的兴旺而殚精竭虑、尽心尽责。
在现实中,个别党员不关心党的兴旺大事,好像党的兴旺与否,跟自己没有多大关系。这种状况亟须改变。应当明确,党是由其各级组织和每个党员构成的,只有每一级组织、每一个党员都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自觉地忧党、兴党,为党的建设出智献力,党才能永葆旺盛的生命力。
忧党,就是对党的建设,要善于从承平中预见危机,从机遇中看到挑战,从有利中发现不利,从成绩中看到差距,时刻保持对形势的清醒判断,时刻保持安而不忘危的强烈忧患;兴党,则是要常念人民之托,常砺复兴之志,不为任何风险所惧,不被任何干扰所惑,始终按照党的先进性要求,在从严治党中坚守党的性质,在变革创新中提升党建质量,在执政为民中巩固党的地位,确保始终走在时代的前列,始终成为全国人民的主心骨。
当前,最紧要的,就是要深入学习领会好、落实好全会精神。各级党组织要深刻认识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与部署上来,将“恪尽兴党之责”,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摆在突出位置,抓紧抓好,抓出成效,使党的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都迈上一个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