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消息 (湖北日报)(记者刘自贤、通讯员樊斯坦、曾志军)13日,汉江中级法院依法对伙同他人将摩托车司机杀害的张文军注射执行死刑,开该院注射执行死刑之先河。法警将死囚带至死刑注射执行车,固定在执行床上,先静脉注射催眠针,两分钟后,张安静睡去,随后再注射药物。约3分钟后,张呼吸逐渐停止,心电图显示其生命体征完全消失。
据该院副院长张军介绍,这种方式执行死刑,犯人在无痛苦状态下平静地结束生命,体现了司法人文关怀。今后,该院所有死刑的执行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均将采取注射方式。
年仅20岁的天门人张文军,与刘畅、刘映、严祥华(均已判刑)共谋抢劫出租摩托车。2007年8月26日,4人一起到超市购买了一把单刃尖刀,当晚9时许,张文军骗租汪保权的红色摩托车行至设伏地点,持刀朝其连刺数刀,致其当场死亡。张劫得400元,将摩托车卖掉获款500元。汉江中院一审以抢劫罪判处其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经省高院二审复核及报请最高法院核准,对其执行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