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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徐洁 摄
郭连霞 当年用500元“借”证
11月17日,在郭连霞的老家——济阳县崔寨镇高道口村,老家人仍然叫她“霞”。郭连霞说,1988年,德州卫生学校开设一个自费班,学费5000元,在济阳有4个招生名额,按照当时招生政策,必须有中专考试准考证,同时需要在卫生系统内部“有关系”。
当时初中毕业的郭连霞没有参加中专考试,但她有位亲戚在卫生系统工作。恰好他们打听到王河村有个王宗红参加了中专考试,但考试落榜。
郭连霞的姐姐郭卉说,当年9月,她与一位与王宗红熟识的小姐妹一起找到王宗红家,“借”走了王宗红的准考证,还给了王宗红500元钱资助她复读。 “‘借’准考证是经过王宗红同意的,我当时记得没有发录取通知书。”郭卉说。
郭连霞说,1992年,她从德州卫生学校毕业后分配至济阳县中医院,成为麻醉科医生。此后,王宗红的家人多次找来,以当年顶替上学为由索要财物。为彻底了结此事,郭家与王家在1994年签订了一份“契约”。
17日,郭连霞及其丈夫拿出一份签于“1994年元月21日”的“契约”复印件(左图),“契约” 原文写道:“关于王宗红与郭明霞一事,郭明霞以伍仟元助王宗红求学之用,了结此事。”
“契约”签名为王宗平和郭亭贞。据了解,郭连霞又名郭明霞,王宗平是王宗红的哥哥,而郭亭贞是郭连霞的父亲,证人为当时高道口村村委会主任冯兴宽。
17日,记者见到了现年57岁的冯兴宽。他说,他与王宗平是同学,因此成了郭王两家的调停人,郭家给了王宗平5000元,希望就此了结此事,不要再向郭家要钱,王宗平同意并签了字。
郭连霞说:“我承认顶替上学违法,但王宗红当时知情,我们也多次给过钱。”
王宗红“我5分钱也没拿到”
如今的王宗红与丈夫一起在济南西部卖汽车配件。18日,从王宗红的口中,记者听到了事件的另一个版本。
王宗红说,1988年中考结束后的一天,郭连霞的姐姐和妈妈找到她,郭连霞的妈妈对她说,郭连霞有一个在河南参加招工的机会,但必须要参加过中专考试,能不能借准考证用用。王宗红说,之前她与郭连霞是同级但不同班的同学,知道对方。
当时,16岁的王宗红从初中学校——青宁乡中学了解到,她没有被中专录取,此时,她已经连续复读3年,心情很低落,考虑到准考证在自己手里也没有用了,对方又是去参加招工,于是就给了郭连霞的妈妈。她说,她记得很清楚,她还把照片从准考证上扯了下来。“我的准考证是被他们骗走的,我当时经验太少,如果知道他们拿着去上学,我说啥也不会给他们。”王宗红强调。
王宗红说,后来有一天,她的母亲到济阳县中医院看病时意外听说,该院有名医生也叫“王宗红”,籍贯等信息与自己的女儿一模一样,心生怀疑并发现了其中的蹊跷。
对于拿过郭家钱的说法,王宗红坚决否认,“当时,郭连霞的姐姐和妈妈压根没有进我家,怎么给的我们家500块钱呢?别说500,我5分钱也没拿到。”
王宗红说,怀疑被顶替后,她的哥哥王宗平确实找过郭家,后来郭家找王宗平去喝过酒,但不知道有没有签过“契约”及拿过郭家的5000元钱。王宗红说,哥哥王宗平一概回答“记不清了”。
王宗红说,在联合调查组对该事件的调查结论出来以前,她一直以为自己没有被录取,是调查报告上说:“1988年,郭连霞用王宗红的准考证、录取通知书、学生档案伪造了户口迁移证后被德州卫校88级医士专业委培班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