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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年时间“东挪西借”挥霍300余万公款 为补“窟窿”偷支储户70万元 窑街邮政储蓄所原主任领刑15年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11月21日02:41  兰州晨报

  本报讯(记者郭玉红)32岁的张毅在任红古区邮政局窑街邮政储蓄所主任的4年时间里,竟东“挪”西“借”了300余万元公款,供自己吃喝玩乐、办企业。最终企业没能盈利,为了偿还所借的高利贷和挪用的公款,他又利用职务便利,偷窥一名大额储户敲击键盘的动作揣摩出密码后,轻而易举地将一笔70万元的巨额存款收入自己囊中用来弥补欠款窟窿,结果5天后便东窗事发。11月20日,兰州中院以贪污罪一审判处张毅有期徒刑15年,赃款继续追缴。宣判后,张毅表示考虑后再决定是否上诉。

  2009年4月21日,红古区邮政局一领导在办理一笔放贷业务时,意外地发现储户马某存储于窑街邮政储蓄所的一笔70万元的存单被莫名销户。这一发现让该所主任张毅心惊肉跳,因为他刚于5天前将这笔钱据为己有。原来,在张毅当任的4年多时间里,从起初偷挪一两百元公款,发展到动辄支取十数万元公款供自己挥霍。其后,为了将账面补平,他又串通在此存款的窑街煤电集团下属企业的财务人员、销售管理人员,先后借来高达250万元的公款,继而又靠借高利贷来偿还这些债务。而张毅筹建的水厂也因惨淡经营始终未能盈利,不得已他又不断向亲朋好友借款。如此拆东墙补西墙,张毅的欠款越来越多,张毅遂将目标转向了大额储户马某。一天,马某前来办理存款业务时,张毅发现其输入密码的手指在同一个数字键上反复摁键。据此,张毅猜出了密码。4月15日下午6时,储蓄所下班后,张毅利用储蓄所网络系统关闭尚有10多分钟的间隙,将马某的70万元定期存款偷支。为掩人耳目,他又将该账户彻底销毁。红古区检察院对张毅进行调查后,以涉嫌贪污罪将其刑拘。

  庭审时,站在被告席上的张毅佝偻着背,结结巴巴地陈述着案发经过,语无伦次地解释作案的原因。张毅的辩护律师认为,首先张毅不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因为他始终都想还款,而且他窃取的是储户个人存款,不属于公共财产,其行为应以盗窃罪论。法院审理认为,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客户在银行的存款应认定为公款。据此,法院认为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遂作出如上判决。听判后,张毅对是否需要上诉迟疑了许久,将求助的目光投向辩护律师,后在法庭提示下,他表示考虑后再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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