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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民帮人发帖不实犯诬陷罪?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11月21日03:00  舜网-济南时报

  2009年11月11日上午,福建省福州市马尾法院门口,49岁的林秀英摆出了“女儿严晓玲被八人轮奸致死”的控告书。法院内,三名帮林秀英整理控告材料、拍摄视频并上传到网上的网民范燕琼、游精佑、吴华英正在受审。他们均因发网帖,被福州市马尾区检察院指控为涉嫌诬告陷害罪。林秀英试图进入法院为三名被告人作无罪之证,但被法院拒绝。

  ■女儿死亡家属存疑

  林秀英的大女儿严晓玲,初一就辍学后,在当地KTV工作。严晓玲与有妇之夫聂志雄同居,聂曾因吸毒多次被劳教。据林秀英回忆,2008年2月11日,聂志雄带人将她接到闽清县医院,她看到女儿严晓玲的尸体,晕了过去。14天后,福建省公安厅物证鉴定中心鉴定出死亡原因:输卵管妊娠并破裂。林秀英要求闽清警方立案抓捕聂志雄,遭到拒绝。

  从2008年4月起,这位妇女开始上访,包括进京。她得到的答复只有一个:严晓玲属正常死亡,不予立案侦查。

  ■网友发帖遭抓捕

  今年6月,林秀英在福建省政府上访时,遇到了有名的“赤脚律师”范燕琼。范答应帮林秀英“引起政府重视”。

  6月22日,她将林秀英提供的严晓玲案材料,发到网站上。该文指称,丽歌KTV是闽清县公安局某刑警队长、某治安科长和县检察院某检察官伙同“黑社会头目”聂志雄合开的,造成严晓玲被8人轮奸致死,并投诉无门。6月24日,另一位网民游精佑为林秀英拍了一段口述案件的视频。另一名在场人员吴华英在视频上加了字幕,把它放到了境外网站。

  之后,范燕琼、游精佑、吴华英先后被警方刑拘。7月30日,范、游、吴三人被批捕,罪名变更为诬告陷害罪。

  ■网友争议

  争论1:上访代书是否涉嫌诬告

  检方认为严晓玲被轮奸致死一说不能成立,警方已作澄清。而范燕琼三人仍然继续发表网文,存在诬告事实与故意。

  范的辩方律师认为,范燕琼只是为林秀英的上访代书,没有能力去核实事实真相,“如果要代书人核实,那么写上访控告材料内容不实的,是不是都应该追究法律责任?”

  争论2:网上发帖是否属举报行为

  控方认为,虽然3人只是在网上发布文字和视频,但意图仍是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可以视为举报。辩方认为,网上发帖是传播行为,意图只是引起国家机关重视。

  ■新闻评论网上发帖到底有多危险?

  网民发帖越来越危险?近两年的新闻似乎正在印证这种疑问。

  2007年6月,四川蓬溪青年邓永固在博客上骂所在单位领导为“败类”,被判诽谤罪成立。同年9月,内蒙古鄂尔多斯农民吴保全发帖指责当地政府强行征地,一审被判诽谤罪。今年4月,发帖批评河南省灵宝市政府违法征地的王帅,则遭到跨省追捕,被拘留8天……

  研究传媒与法律问题的学者展江认为,在公民表达空间很不充分的情况下,公民有怨气,过度表达是很正常的。如何界定侵权?一是要看造成的后果,二是要看为什么公民要过度表达。在抓网民案中,大部分原因都在于政府不作为,信息公开不够。

  中国社科院刑法研究室研究员邓子滨认为,范燕琼等三人对事实的失察,仓促传播扩大影响,确实有一定责任,但是官方的反应会不会过度了一点?

  (据《南方周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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