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11月20日电记者日前从中国标准化研究院能效标识管理中心获悉,从2010年3月1日起,自动电饭锅、交流电风扇、交流接触器和容积式空气压缩机四类产品将标注能源效率标识。
根据国家发改委、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认监委联合发布的《实行能源效率标识产品目录(第五批)》公告及相关实施规则,自2010年3月1日起,在中国内地生产、销售和进口的自动电饭锅、交流电风扇、交流接触器和容积式空气压缩机四类产品必须加施能效标识,低于能效等级5级或3级的相关产品,均不得在中国内地生产、销售和进口。
此外,2010年3月1日前出厂或进口的这四类产品,可延迟至2011年3月1日前加施能效标识。公告还公布了修订后的《家用电冰箱能源效率标识实施规则》,自2010年3月1日起实施,原《家用电冰箱能源效率标识实施规则》同时废止。
至此,我国已先后发布了19类能效标识产品,涉及家用电器、空调制冷设备、工业产品、照明器具及办公设备等领域。
有关部门负责人介绍说,这项制度实施4年多来,已累计节电900多亿千瓦时,折合标准煤超过3000万吨,在节约能源、鼓励节能技术创新等方面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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