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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女司机弃车堵路20小时 被拘7天罚款300元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11月21日08:10  南海网

  海口警方昨晚对弃车堵宜欣广场地下停车场出口的女子做出处罚

  堵路女子被拘七天罚款三百

海口女司机弃车堵路20小时被拘7天罚款300元
马某在金贸派出所接受警方调查

  本报新闻热线66810222海口11月20日讯(记者聂元剑通讯员曾朝辉摄影报道)本报连续两天对《车主弃车堵出口20多小时》一事进行跟踪报道,引起广泛关注。20日下午2点多钟,在海口金贸派出所民警的努力下,车牌号为“琼A·E3393”的黑色轿车车主马某(女,即事发时开车的女司机)与事发时同车的另一名女子,来到海口金贸派出所接受民警调查。

  马某到派出所接受警方调查时,开的正是堵路的那辆小汽车。

  据了解,事发后,海口龙华公安分局及金贸派出所的高度重视。20日晚11点30分,海口龙华公安分局作出批复:给予弃车堵路的女司机马某行政拘留7天,并处罚款300元。

  女司机马某到派出所接受调查

  20日下午2点40分左右,记者在海口金贸派出所看到,车主马某与事发时同车的另一名女子,一同来到海口金贸派出所接受民警调查。在派出所,马女士拒绝接受记者采访,记者随后向民警了解一些具体情况。

  据派出所民警介绍,马某就是车牌号为“琼A·E3393”的黑色轿车的车主,她的身份不是检察机关公职人员,而是海南某公司山东滨州分公司经理。她是山东人,现已有40多岁。

  金贸派出所的民警11月19日晚就与马某取得了联系,并给她做了很长时间思想工作,要她主动到派出所里接受调查。

  马某说并未自称是检方人员

  马某初步向警方介绍了当时的情况。她称,当时情况并不象海口宜欣广场地下停车场的保安向记者介绍的那样,当时她开车到达海口宜欣广场地下停车场金龙路方向出口处时,停车场保安叫其交纳4元钱停车费。马某称自己到超市消费了,不同意交纳4元停车费。双方发生争执。

  保安对马某说:你把车停在这个出口,把后面的车给堵住了。

  马某回答:堵车是你们造成的,不是我造成的,你们不让我的车走才把车堵住了。

  保安因其不交停车费叫其停车,马某回答:停就停,你向公安和法院报警来抓我啊!说完此话后,马某就把车扔在宜欣广场地下停车场金龙路方向出口处,自己与车上另一名女子下车走了。

  马某称自己当时没有说自己是检察机关公职人员,是宜欣广场地下停车场的保安对记者乱说的。

  堵路女子被拘七天罚款三百

  记者问:“为何马女士把车扔在地下停车场两天两晚不来取呢?”

  民警说:“马女士是这样回答的:由于赌气把车扔在那里,她随后不敢来拿车,随后叫了另外一个人来停车场取车的。”

  派出所民警对记者说,不管什么原因,马女士把车停在宜欣广场地下停车场金龙路方向出口处,造成堵车达20多小时,已严重扰乱公共秩序,公安机关将通过对此事调查核实后,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对其进行严肃认真的处理。

  据海口龙华公安分局干警介绍,20日下午,在得知海口金贸派出所对11月17日下午5点多钟,弃车堵海口宜欣商业广场地下停车场金龙路出口的女司机马某,进行调查了解情况后,海口龙华公安分局政委柯廷雄当即作出指示:一定要按法律程序对这名严重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的女司机进行严惩,以教育广大的群众遵纪守法,维护社会公共秩序。

  当晚,记者从海口龙华公安分局及金贸派出所获悉,有关部门已按正常的法律程序,制定了对女司机马某进行行政处罚决定的方案。

  晚上11点钟30分,对女司机马某的行政处罚决定得到了海口市公安局、龙华公安分局的层层审批后正式实施,其内容为:对弃车堵地下停车场的女司机行政拘留7天,并处罚款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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