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领了拆迁费 仍然不拆房 路政部门:逾期将依法强拆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11月21日11:08  贵州都市报

  金黔在线讯11月19日下午,兴义公路管理局安龙路政大队对安(龙)兴(仁)公路沿线的罗某等12户违法建筑物下达限期拆除的通知,要求11月25日前必须自行拆除公路建筑控制区内建筑物。据悉,这些违法建筑户均已领了拆迁费。

  据悉,投资2.73亿元、全长60公里的安兴公路,是省公路局筹资在黔西南州境内修建的首条二级公路,经过三年建设,安兴公路已于今年5月20日完工,由安龙公路管理段和兴仁公路管理段按照两县各自县域境内进行管养。但是,公路建筑控制区内的部分拆迁户尽管已领取了拆迁费,但一直迟迟不肯拆除违法建筑,给安兴公路的交通安全埋下了隐患。对此,公路管理部门要求拆迁户在限期内自行拆除,否则将强制拆除。

Powered By Google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09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