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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物招领引来两位失主9200元 究竟谁丢的?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11月21日11:14  贵州都市报

  

失物招领引来两位失主9200元 究竟谁丢的?
两名“失主”都称钱是自己掉的。

  金黔在线讯有人在公交车上遗失9200元钱,公交公司通过媒体寻找失主,结果,竟有两名“失主”来认领这笔钱。

  据介绍,11月16日下午,遵义集顺达公交公司的一辆公交车行驶到遵义中心城区金银新村附近时,有乘客在车上捡到了9200元现金,乘客交给乘务员,乘务员将钱上交给了公司。为寻找失主,公交公司第二天在当地媒体发布失物招领启事,寻找失主。当天,家住遵义茅草铺的一位7旬老人张某某,来到公司说钱是他丢的。为了预防有人冒领,公司没有立即把钱交给某某,而是让他3天之后再去领钱。没想到,11月18日,又有一位姓余的男子找来,称这钱是他的。

  为什么会有两位失主呢?肯定其中一人是故意冒领!由于无法辨别谁是真正的失主,公交公司向辖区红花岗区南关派出所报了警,但由于钱的具体金额和遗失地点等重要认领依据都已通过媒体公开,要想识别真假失主,民警也感到犯难。此事传开后,公交公司一位工作人员建议,真正的失主肯定在钱上留有指纹,通过提取指纹就可以鉴别谁是失主。

  遵义山一律师事务所律师郑勇认为,同一失物不可能有两名失主,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冒领者将涉嫌诈骗罪;如果冒领成功,则构成诈骗罪。郑律师希望假失主及时止步,切莫因贪财害了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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