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杨冬
晚报讯 市绿化市容局近日下发《关于加强本市银行、商店等单位门楣显示屏设置管理的通知》,称近期本市部分银行、商店等单位未经绿化市容、规划等管理部门同意,擅自设置户外显示屏用于发布自设性广告或者经营性商业广告内容。
通知要求,对于在禁设区内已经设置的用于发布自设性广告或者经营性商业广告内容的户外显示屏,由绿化市容管理部门告知设置单位自行拆除;逾期不拆除的,移交城管执法部门依法处理。对于在控制区、展示区内已经设置的,必须纳入户外广告设施设置阵地实施方案,凡有不符合户外广告设施设置阵地实施方案要求的,应由绿化市容管理部门告知设置单位自行拆除;逾期不拆除的,移交城管执法部门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