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林翎报道:昨天,广州市交委就新的《广州市公共汽车电车乘车守则》(以下简称守则)向社会征求意见。其中,首次专门对乘坐BRT公交和双层巴士作出规范。除此之外,该守则还规定了BRT公交、双层公交和普通公交都要共同遵守的规范,如一名成年人只可以免费携带一名身高1.2米以下(含1.2米)的儿童乘车。
记者发现,该守则摆了个“大乌龙”:守则第十七条规定, “本守则自2009年1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广州市公共汽车电车乘车规定》(穗交〔2004〕561号)同时废止。”但征求意见起始时间是11月20日。记者向广州市交委有关负责人了解原因,但至发稿时未获回复。
守则首次就BRT公交车和双层公交车的乘坐规则作出规范。守则规定,乘客在BRT站台乘车,应服从BRT站台管理人员指挥,按照先下后上顺序,前后门同时上下车。乘客在BRT站台乘车,须先付费再进入站台,严禁从站外不经付费闸机直接进入站台。
守则明确禁止携带活体禽、畜、宠物等动物(导盲犬、扶助犬除外)上车。
在今年6月份,成都公交车燃烧的事件,使公交车上安全锤等设施被盗成为市民关注热点。守则专门对车上设施的保护作出规定。守则规定,乘客偷盗或损坏公共汽车电车车内设施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开征求意见的起止时间是2009年11月20日至11月26日,意见反馈途径如下:(一)信函:广州市府前路1号5号楼广州市交通委员会政策法规处,邮编510030。(二)电话:83125855;传真:83125852(三)电子邮件:gzjtfgc@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