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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高院原厅座乌小青监所自杀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11月30日04:08  大洋网-广州日报

  

重庆高院原厅座乌小青监所自杀
乌小青,现年57岁,曾任重庆高院执行庭庭长。被双规前任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法官进修学院院长、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副厅级)2005年11月25日,重庆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免去其执行庭长职务后,乌小青改任重庆高院法官进修学院院长。2009年6月9日,乌小青被检察机关以涉嫌受贿罪立案侦查。2009年11月28日,乌小青在重庆市第二看守所上吊自杀。
重庆高院原厅座乌小青监所自杀
胡燕瑜2001年创办重庆智博律师事务所并任主任,曾获“重庆首届十佳女律师”称号。

  涉受贿360多万,518万来源不明

  乘他人午睡用棉毛裤裤腰绳上吊

  本报讯记者从重庆市政府新闻办获悉,11月28日12时31分,被羁押在重庆市第二看守所的犯罪嫌疑人乌小青留下遗书后,趁同监舍被羁押人员午睡之机,避开监控录像,用棉毛裤裤腰绳在内监门处上吊自杀。13时12分,同监舍的被羁押人员发现乌上吊自杀后报警,看守所值班干警和医生立即赶往监舍现场处置施救,并迅速将其送往医院抢救。15时40分,医院宣布经抢救无效死亡。

  乌小青因涉嫌收受贿赂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于2009年6月9日被检察机关以涉嫌受贿罪立案侦查,被逮捕后羁押在市第二看守所。11月1日,该案进入审查起诉程序。

  据此前审查查明,1998年到2008年,乌小青先后索取、收受多人贿赂共计人民币357.5万元、港币10万元,涉嫌受贿犯罪。同时还查明,乌另有518万元人民币不能说明合法来源,涉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犯罪。

  据悉,有关部门正对两名值班干警进行隔离调查。 (新华)

  情妇是律师 一案捞钱四千万

  又讯 据《重庆晚报》报道,乌小青的落马将律师胡燕瑜拖下了水。据全国知名律师周立太透露,胡燕瑜系乌小青的情妇。“他们的关系在重庆是众所周知的,胡燕瑜的许多案源都是乌利用自己的关系和权力介绍的。”

  一名司法界人士举了个例子:“某银行在重庆高级法院执行局申请执行一个案件,标的数亿元。乌小青久拖不执行,目的是强迫银行更换律师。当胡燕瑜作为该执行案的代理律师后,乌便积极组织展开工作,在一个月内成功执行。”据称,仅此一案,胡燕瑜就得到律师代理费4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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