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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S店维修期出现理赔“案底”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1月06日02:48  东方早报

  车主质疑骗保 对方称征得车主同意

  去年6月19日至6月22日,孙女士的车子在4S店维修,去年12月份,因一起交通事故,孙女士来到保险公司进行理赔。查阅本车事故记录时,孙女士发现自己的车在半年前的6月19日有一个理赔记录,保险公司曾经给予1450元的理赔款。

  东方早报记者 李淑平

  实习生 沈惠华 通讯员 朱良胜

  去年12月份,孙女士因一起交通事故保险理赔问题,前往保险公司,查看得知半年前车子也有一起交通事故的理赔记录,这让她感觉很奇怪,因为当时车子正在吉利4S店修理,理赔金也没有进入自己的账户。她怀疑是4S店故意用自己的车造事故骗保。

  结果,4S店承认报“假案”获得理赔,但声称此事事先征得车主的同意。目前已经将保险金退回保险公司,消除了车子的理赔记录。

  曾在4S店维修3天

  市民孙女士在去年买了辆吉利轿车。6月19日上午,其司机向女士开车到吉利汽车颛桥4S店买备用轮胎并更换。换轮胎结束后,向女士发现车子的大灯处有被擦伤的痕迹,随即就与4S店的工作人员进行交涉。后来,4S店表示会进行修理,要求向女士把车子的所有资料以及驾驶证留给他们。3天后,向女士来到这家4S店将车开走。

  去年12月份,因一起交通事故,孙女士来到保险公司进行理赔。查阅本车事故记录时,孙女士发现自己的车在半年前的6月19日也有一个理赔记录,保险公司曾经给予1450元的理赔款。

  孙女士很纳闷,6月19日,车子在修理厂,怎么会有交通事故?况且,保险理赔款是打到了当初给她修车的4S店的账户上。

  孙女士再去4S店交涉,从该起理赔事故认定单看到,6月19日,她的吉利轿车在颛桥的颛西八村撞上了一辆自行车造成两车轻微损坏,由自己的车承担全责。还赫然出现了自己的签名。孙女士觉得很可笑,当时自己正在厦门出差。

  孙女士由此认为是4S店利用自己的车骗保。

  4S店承认报“假案”

  昨日,早报记者就此事致电该4S店,该店吴经理表示,在去年6月19日,他们确实把车子开到了颛西八村,然后报警说车子出了单车事故,随后拿到了事故认定单。

  吴经理表示,当时换好轮胎后发现车子有了碰擦,需要进行“做漆”,大概需要花费八九百元,但是无法认定一定是修理厂造成的,因此他们与驾驶员向女士达成了口头协议,要把这次修理计入保险理赔,但此说法遭到向女士否定。

  至于车主为什么不知道自己的车子有了理赔记录,吴经理说可能是驾驶员与车主没有沟通好。

  吴经理表示,目前,该店已经把理赔款1450元退回到保险公司,消除孙女士轿车的理赔记录。吴经理称,这样不会影响孙女士今后的车辆投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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