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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多项指控 龚刚模均称“不属实!”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1月06日02:59  汉网-武汉晚报

  

针对多项指控龚刚模均称“不属实!”

  昨日,龚刚模“涉黑”团伙成员被带进法院。

  开庭后,龚刚模等34名被告人被法警押往被告席。身材不高的龚在行进中一直扭头用目光在旁听席上搜寻着自己的家人。公诉人宣读完起诉书后,龚刚模开始接受法庭调查。

  在法庭上,龚刚模称自己主动检举前辩护律师李庄属实,但不承认杀人、贩毒、非法买卖枪支等多项罪名。此外,龚刚模在庭审时,并未对自己是否受到刑讯逼供进行辩解。

  “不属实!”法庭上,龚刚模对公诉机关的指控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故意杀人,非法买卖、运输枪支、弹药,贩卖、运输毒品,开设赌场,容留他人吸毒等罪行进行了辩解,并说这些都不是事实。

  “我犯了的罪,也承认了,还检举了自己的前辩护律师李庄。”龚刚模说,犯了的罪他愿意承认,但是这些没有做过的事他不会承认。

  在审理过程中,龚刚模是否被刑讯逼供成了众人关注的焦点。当第一公诉人戴萍向龚刚模了解“在公安机关的笔录是否属实”时,龚刚模当庭大声回答:“属实。”而未辩称自己受到了刑讯逼供。

  2009年12月30日,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对北京律师李庄涉嫌伪造证据、妨碍作证案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庭审中,公诉人宣读了龚刚模接受公安机关讯问时的笔录,称“自己并未受到刑讯逼供”。该证据出示后,受到被告人李庄及其辩护律师的质疑。

  樊奇杭在上午作为第二被告出庭接受法庭调查,樊在庭上称自己在公安机关的供述乃迫于压力,并非自己的本意,并否认了检方针对自己故意杀人、涉黑、涉毒、涉枪等犯罪的指控。

  公诉人表示,鉴于被告人当庭“全面翻供”,他们将在庭审后面的阶段予以举证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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