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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育发展社会组织 锦江率先起步

  我市社会组织正迎来春风轻拂,茁壮发展的春天!市民政局传来消息,我市正在起草《促进社会组织发展的意见》,已经几易其稿,正在进一步完善中,而我市职能部门购买社会组织服务项目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通过,即将公布。

  培育发展社会组织,锦江区先行起步,昨日,该区召开了培育和发展社会组织工作会,会上,下发了《关于培育和发展社会组织的意见》以及《社区社会组织备案管理暂行办法》、《对社会组织发展提供资金扶持的实施办法》和《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项目指导目录》等一系列相关配套文件。“我们力争用3-5年时间,逐步建立起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门类齐全、层次丰富、结构优化、布局合理、覆盖广泛的社会组织体系。发展一批信誉度好、服务力强、运作规范、作用明显的社会组织,实现政府、市场和社会组织三者间的良性互动,促进社会和谐发展。”锦江区委书记周思源说。

  社区为基础政府推动、市场运作

  为社会组织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锦江区民政局局长贺建红介绍说,近年来,锦江区社会组织有了一定的发展,自身能力也在逐渐提高,全区现有222个社会组织,其中社会团体39个,民办非企业183个,社会组织的发展在促进经济建设、推进社会事业发展、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去年,锦江区全面推进社区治理机制改革,建立新的社区治理格局,这要求进一步强化社会组织在社区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建立健全多元化的社区服务工作机制。

  为推动社会组织发展,该区提出了“依托社区,服务群众”、“政府扶持,大力推进”、“自愿参与,市场运作”、“制度规范,严格监管”四大原则,“这是为了坚持以社区为基础,采取政府推动、市场运作和监督管理等方法,为社会组织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依托社区,服务群众。坚持以社区为基础,从社区实际出发,充分挖掘社区资源和人才优势,突出重点,培育和发展社会组织。坚持以社区群众的需求为导向,为社区群众提供更加便捷、优质、全面的服务,满足社区群众多层次的物质文化需求。坚持以发展社区各项事业为目标,通过社区群众的广泛参与,不断提升社区居民的生活质量和文明程度,促进人与社会的协调发展。

  ——政府扶持,大力推进。转变发展观念,减少限制条件,降低准入门槛,简化成立程序,鼓励社会组织发展。转变服务理念,强化政府引导,建立和完善各项扶持政策,促进社会组织发展。创新体制机制,积极探索社会组织培育和发展的途径,建立有利于社会组织发展的体制机制,优化社会组织发展的良好环境。

  ——自愿参与,市场运作。按照社会组织“结社自由、入会自愿、退会自由”的原则,根据社区居民的需要,积极引导社会力量成立社会组织。支持社会组织依据法律、法规和章程开展各种有积极意义的活动,增强社区凝聚力。以社区居民的满意度、政府事务的承接度、自身建设的完善度为标准,鼓励和引导社会组织参与市场竞争,建立优胜劣汰的竞争机制,促进社会组织可持续发展。

  ——制度规范,严格监管。社会组织的发展,必须以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为目标。坚持依法登记原则,实行登记与备案相结合的制度,由重入口登记向准入和日常监管转变。坚持培育发展和监督管理并重,建立健全科学、规范、有效的监管体系,为社会组织创造公平、公开的发展环境。

  大胆创新

  实行登记备案双轨制

  据悉,锦江区将着重培育和发展五类社会组织,包括公益服务类,社会事务类,文化体育类,慈善救济类,社区维权类。

  为扶持社会组织,锦江区提出从制定分类发展规划、实行登记备案双轨制、制定鼓励扶持政策、完善购买服务机制、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五个方面促进社会组织的培育和发展。锦江区民政局局长贺建红说,目前,社区社会组织大量存在,在社区建设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但因条件限制未经登记注册已是不争的事实,合法性困境已成为制约社区社会组织进一步发展与民政部门工作进一步开展的瓶颈。如何为其寻求合法性,成为打开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与管理工作局面的关键。锦江区实行的“登记备案双轨制”是对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社团登记管理条例》相关规定的一种突破,目的是为了一方面强化并鼓励社会组织依法登记注册,另一方面对尚未达到登记条件,但是社会发展又迫切需要且主要在社区范围内开展活动的社会组织实行放款准入、降低门槛的备案制度,是为大力培育和发展社会组织的一项重要举措。对需备案的社会组织,应向社区居委会提出申请,经社区居委会初审后,由街道办事处审核并备案。民政局负责全区社会组织的统筹规划、协调指导、监督管理工作;街道办事处负责备案社会组织的监管和指导;社区居委会负责备案社会组织的日常管理和服务工作。备案社会组织达到登记条件后,应及时申请登记,注销备案。

  对着重培育和发展五类社会组织,锦江区还出台了《对社会组织发展提供资金扶持的实施办法》,区财政每年安排专项经费,由区政府相关部门以开办扶持、以奖代补、专项扶持等方式对社会组织进行资金扶持。包括开办扶持、以奖代补、专项扶持等。开办扶持中,对新成立的符合扶持条件的社会组织,在按其章程正常运行一年后,可由政府给予一次性开办扶持资金,登记注册的社会组织按开办资金或活动资金金额的30%(最高不超过2万元)给予扶持,备案社会组织按照最高5000元/个给予扶持;对在参与社会管理和提供公共服务方面成效显著、群众满意度较高的社会组织,将以“以奖代补”的方式给予资金扶持;对社会组织实施的暂未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但有利于完善社区公共服务体系,促进公益性事业发展的项目,将给予专项扶持。

  为规范社会组织,锦江区还建立了相关的监管体系,包括加强党对社会组织的领导,健全沟通协调制度,健全监管机制,建立评估制度。

  据介绍,根据锦江区的安排,本月底前,锦江区将对全区16个街道和60个社区开展调查摸底,初步掌握辖区社区社会组织的现状,制定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目标;力争在今年一季度前基本完成现有社区社会组织的备案登记甄别工作,使社区社会组织合法化、规范化;力争通过一个阶段的努力,形成一批在锦江区活动规范有序、发挥作用明显、社会影响力强的先进社会组织典型,每个社区有1—2个,每个街道至少有5个。冯立 严斌 文/图

  声音

  培育和发展社会组织是锦江区基层治理机制改革的深化

  周思源(锦江区委书记): 去年以来,锦江区为适应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建设的需要,积极开展了街道管理体制改革和城乡社区治理机制改革,从制度层面设置了社区党组织、社区自治组织、社区公共服务站和社会组织四个部分。社区党组织、社区自治组织和社区公共服务站,都有了一套比较完整、系统的措施和办法;而目前,社会组织还是一个新生事物,亟需我们建立相应的机制来培育、规范和发展。区委、区政府出台的《关于培育和发展社会组织的意见》(锦委发〔2009〕46号),使锦江区的社区治理机制改革在制度设计上基本完成。抓好社会组织的培育和发展,能够充分发挥凝聚和组织作用,最大限度地调动社会各界力量参与社区长效管理的积极性,进一步推进社区民主自治进程,提高和谐社区的自我建设能力,将有利于社区治理机制改革的深入推进。

  成都市正采取措施培育社会组织发展

  陈翔军(成都市民政局副局长):全市经民政部门登记的社会组织,从2001年的不足1300家,发展到现在的5311家,增加了近4倍。全市社会组织注册资金超过197亿元,解决社会就业达85000人,发展会员136万个。我市社会组织数量在全国15个副省级城市中排名第二,仅次于青岛。社会组织在规范行业管理、化解社会矛盾、合理表达诉求、解决社会就业、承担社会义务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但是,我们也应该看到,我市社会组织发展与沿海经济发达地区相比,还存在差距:一是数量虽然不少,但规模不大,门类不齐,作用发挥不够。二是法规政策体系健立相对滞后。

  为推动社会组织发展,市委、市政府正在采取措施努力进行完善。我市正在起草的《促进社会组织发展的意见》已经几易其稿,正在进一步完善中,而我市职能部门购买社会组织服务项目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通过,即将公布。

  培育和发展社会组织 应注意三个方面问题

  陈翔军:培育和发展社会组织,全市各级都在采取相应的举措,特别是锦江区,带了个好头,出台了相关文件和配套措施,这必将对培育和发展全市社会组织起到很好的促进作用。对社会组织培育和发展工作,应该注意三个方面的问题:

  首先是工作理念上要转轨,要从重登记、轻管理,重监管、轻培育,过渡到培育监管并重;其次是要在工作方式上有创新,创新的方式就是要提升社会组织自身的能力;最后是在法规政策上要完善,要制定和完善有关社会组织的法律法规。

  小贴士

  这25项服务向社会组织购买

  为推进政府职能转移,锦江区将进一步完善政府购买服务机制,并每年定期发布政府购买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项目目录,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向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购买服务。昨日,锦江区社工委公布了25项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项目,广大社会组织可向锦江区有关方面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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