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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款用途反馈有望写入法律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1月06日04:07  京华时报

  本报讯 (记者陈荞)慈善捐款的去向及用途须向捐赠人反馈有望成为一项制度。昨天,记者从民政部获悉,民政部向国务院提交的慈善法草案中已涉及该内容。今年民政部还将出台募捐管理条例,拟详细规定慈善组织向捐赠人反馈的具体形式。

  民政部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司司长王振耀说,目前我国慈善事业虽然发展迅速,但仍存在着众多问题,慈善组织急需转型,慈善机制不完善、慈善行业专业化程度不高、捐赠的后期公示跟进不足等都急需解决。他表示,现在很多慈善机构也有资金使用公示,但绝大部分的捐赠人,仍不知道自己捐赠的钱最后到底干了什么。“目前资金公示做得相对较好的慈善机构也只是认为,不贪污善款就行了,但事实上,慈善公示的最高标准不是不贪污,而是让捐赠人满意,知道自己的钱干了什么、正在干什么。”

  王振耀说,民政部在向国务院提交的慈善法草案中,也提到了“慈善机构应及时向捐赠人反馈捐赠资金的使用情况”等内容。目前慈善法草案的相关审批工作进展非常迅速,“今年说不定就可出台。”他说,今年,民政部还将制定募捐管理条例,将对资金公示、捐赠反馈的具体方式等进行详细规定,让捐赠人切实了解自己捐款的去向和用途,并根据捐款使用情况及时得到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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