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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明两年仍实行通行费年票制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1月06日04:15  大洋网-广州日报

  本报讯 (记者龙乐乐)佛山市机动车今明两年仍将实行通行费年票制。昨日,记者从佛山市物价局获悉,省物价局已于日前批复《关于佛山市继续试行道路桥梁车辆通行费年票制有关问题的请示》,并同意佛山市继续试行车辆通行费年票制,年次票收费标准仍然按照省物价局2005年颁布的相关规定执行。

  以家用小轿车为例,目前佛山的年票费标准为960元/辆。这一规定试行期截至2011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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