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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防控手足口病抓早抓主动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1月06日04:40  舜网-济南日报

  本报1月5日讯(记者 解照辉)记者今天从省卫生厅获悉,2009年,我省手足口病流行时间早、流行强度大、发病人数多,全省手足口病发病总数、重症病例和死亡病例总数均居全国之首。为此,省卫生厅及早制订今年手足口病防控行动计划,“抓早、抓主动”全力防控手足口病。

  根据手足口病流行规律和近年来我省疫情特点,按照流行周期及流行强度的变化,省卫生厅将手足口病防控工作划分为三个阶段。流行前期:大致在1-3月份,此阶段手足口病疫情基本处于散发状态,聚集性疫情较少出现;流行期:大致在4-9月份,此阶段手足口病呈流行态势,病例数连续一周以上显著增加或持续保持在高发状态,聚集性疫情时有发生,出现社区传播和流行;流行后期:大致在10-12月份,此阶段手足口病例数显著下降至散发水平。

  省卫生厅要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对符合病例定义的手足口病病例应于24小时内进行网络直报;托幼机构和学校、医疗机构发现手足口病聚集性病例时,应以最快的方式向县(区)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托幼机构和学校坚持晨午检制度、缺勤缺课登记制度,落实消毒措施;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等基层医疗机构要建立和完善婴幼儿家长手足口病防控知识宣教制度、晨检制度、手足口病转诊治疗登记制度;市、县级疾控机构要深入辖区医疗机构、托幼机构、学校、农村、社区进行巡回指导,开展主动监测和病例搜索,对就诊的发热、伴或不伴皮疹的患儿,要指导家长立即带患儿去定点医院就诊。

  建立重症病例早期筛查制度,在手足口病流行期,按照集中患儿、集中专家、集中资源、集中救治原则,将符合转诊标准的手足口病重症病例集中到市级定点医院进行医疗救治;县级定点医疗机构原则上不得收治重症患儿,重点做好门诊和住院重症患儿的早期筛查和轻症患儿的诊疗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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