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消息 (湖北日报)(记者甘勇、通讯员赵辉、周向梅)发生森林火灾造成人员重伤或死亡的地方政府,不得评为优秀。目前,我省已进入森林防火紧要期,森林防火《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考评实施办法》正式颁布实施,对地方政府行政首长考核划定了10道“硬杠杠”。
《考评办法》规定,省森林防火指挥部负责对17个市、州、林区政府,按照森林火灾的控制指标、森林防火责任制落实等7个方面、42项具体工作指标,逐项考核评比,并以不低于10%的比例随机抽查基层防火单位,综合评定成绩。检查考核采取100分评分制,考核得分在90分以上为优秀,80分至89分为良好,70分至79分为合格,70分以下为不合格。
《考评办法》明确了10道“硬杠杠”。发生重大森林火灾,有人员重伤或死亡,故意隐瞒森林火灾不报,不按规定将森林防火专项经费纳入地方财政预算,或森防办业务考核达不到优良的,不得评为优秀。重伤5人或死亡2人以上,故意隐瞒重大森林火灾或人员死亡事故不报,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超过0.3‰,发生2起以上重大森林火灾或发生特大森林火灾,或没有层层签订森林防火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责任状的,直接取消考评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