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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镇宇案件“升级”或入狱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1月06日07:11  大河网-大河报

  □钟欣

  吴镇宇伤人案(见本报1月4日A15版)昨日“升级”。

  香港警方查看事发时的监控录像,发现吴镇宇有明显动手掌掴对方的动作,令对方左耳受伤;而伤者在医院检查后,医生的伤势报告认为,伤口有明显皮肤撕裂及流血。据此,警方将案件由“袭击伤人”转为“严重伤人”案处理。据律师称,根据香港法律,“袭击伤人”最高刑罚可判入狱3年,并可缓刑;而“严重伤人”则须即时入狱,不得缓刑。

  由于吴镇宇早年曾因盗窃和无牌驾驶而留有案底,情形对其相当不利。目前,吴镇宇足不出户,等待月底再回警署报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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