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新闻网讯 对恶意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的建筑施工企业和项目经理,在企业资质和个人从业资格审查时,实行一票否决,并将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对情节严重的,吊销企业资质和个人从业资质证书,省外进青建设队伍清出我省建筑市场,并函告企业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处罚。近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召开紧急会议,对做好当前建筑企业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作出了部署。
目前,我省建筑施工企业已进入冬休期,大量农民工即将返乡过年,为做好当前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维护企业和农民工合法权益,减少劳资纠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要求,各企业要做好自检自纠工作,迅速组织力量对分包企业或项目部进行一次排查,发现有拖欠问题的要及时处理。施工总承包企业要对所承包工程的农民工工资支付全面负责,对所使用的建筑劳务分包企业或项目部的劳动用工、工资发放情况进行日常动态监督。建筑劳务分包企业要严格执行劳动用工制度,必须与招用的农民工依法签订劳动合同,且在合同中要明确合同期限、劳动报酬、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工资支付的方式及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等内容。 (作者:张利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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