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临淄“阳光采购”三年节支九千余万元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1月06日08:51  淄博新闻网

  日报讯 近日,记者在临淄区新建临淄中学施工工地看到,机声隆隆,工人们都在热火朝天地抓紧施工,确保今年学生如期入校就读。该工程预算额为4.5亿元,而通过实施政府“阳光采购”,可节省资金4300万元。无独有偶,该区去年7月投资845.55万元为部分中小学校配备现代化教学设备项目,通过政府采购节省资金154.45万元,节支率达15.45%。记者从该区财政局了解到,2007年以来,完成采购额7.144亿元,累计节约资金9649万元,综合节支率达11.9%,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为打造阳光政府,加强财政支出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近年来,临淄区积极探索推行了政府采购制度。区政府先后出台了《采购管理暂行办法》、《集中采购目录》等多个文件,内容涵盖采购范围、预算、评审、投诉处理等各个环节。区里还建立健全了“以部门预算为基础、以投资评审为支撑、以招标采购为手段、以国库集中支付为保障”四位一体的政府采购模式,将使用财政资金的工程、货物和服务三大类项目,全部纳入政府采购的管理范围。

  政府“阳光采购”过程不仅受财政、监察、审计等部门的监督,还要受到新闻媒体和群众的社会监督,完善了“事前控制、事中监督事后评价”的财政评审投资机制。区财政局对各单位提报的采购申请,无论资金大小,均实行局相关科室联合签署意见,确保采购资金能够及时到位和支付。同时采取无政府批准不立项的办法,认真执行各项采购程序,先后出台和完善了评委随机抽取办法和反商业贿赂办法,使每项采购活动都能做到招标公开、信息公开、结果公开,按制度办事,按程序办事,规范运作,增加采购的透明度。

  在项目招标中,临淄区财政部门积极参与招标文件的编制和评标办法的审定,通过编制或审查招标标底,对建设项目通过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择优选择施工单位,合理确定中标价格,严格审查合同条款,参与合同签订,既保证了工程项目的高质量,也为财政部门对工程进度款国库集中支付提供了有力的控制依据。

  据了解,2007年以来,该区通过“阳光采购”先后实施农业综合开发区建设物资采购、淄河二期综合治理、四王冢绿化、人民路东延、污水处理厂建设等多项精品工程。仅去年以来,该区实施政府“阳光采购”项目22个,完成采购额24232万元,综合节支率达15.59%。

董学宏 张群 王伟燕
Powered By Google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10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