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龚刚模:是我检举了“造假律师” 称自己未遭刑讯逼供 庭审将持续7天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1月06日10:24  兰州晨报

  龚刚模涉黑团伙涉嫌九项罪名: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故意杀人,非法买卖、运输枪支、弹药,非法持有枪支、弹药,贩卖、运输毒品,开设赌场,容留他人吸毒,行贿,非法经营。

  5日上午,龚刚模、樊奇杭等34人“涉黑”案在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在庭上,龚刚模称自己主动检举前辩护律师李庄属实,但不承认杀人、贩毒、非法买卖枪支等多项罪名。此外,龚刚模在庭审时,并未对自己是否受到刑讯逼供进行辩解。预计庭审将持续7天。

  “不属实!”法庭上,龚刚模对公诉机关的指控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故意杀人,非法买卖、运输枪支、弹药,贩卖、运输毒品,开设赌场,容留他人吸毒等罪行进行了辩解,并说这些都不是事实。

  “我犯了的罪,也承认了,还检举了自己的前辩护律师李庄。”龚刚模说,犯了的罪他愿意承认,但是这些没有做过的事他不会承认。

  2009年12月30日,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对北京律师李庄涉嫌伪造证据、妨害作证案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庭审中,公诉人当庭宣读了龚刚模接受公安机关讯问时的笔录,称“自己并未受到刑讯逼供”。该证据出示后,受到被告人李庄及其辩护律师的质疑。

  检察机关查明:2005年6月,龚刚模结识刑满释放人员樊奇杭。此后,樊奇杭则先后纠集两劳释放及社会闲杂人员,为龚刚模违法犯罪行为提供暴力支持,逐渐形成了以龚刚模、樊奇杭为组织、领导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樊奇杭给组织成员每月发放2000-5000元不等的工资,提供毒品吸食,并出资为他们租房居住。

  为加强对组织成员的领导和控制,龚刚模、樊奇杭涉黑组织形成了要听大哥话,平时要配两部手机,其中一部专门用于违法犯罪联络,并定期统一更换电话号码等组织纪律。

  此外,为发展壮大,该组织还通过非法购买等方式,获取了各式枪支15支、子弹500余发,其中包括制式冲锋枪和手榴弹。

  为壮大组织经济实力,2005年以来,龚刚模、樊奇杭先后向多家民营企业和个人高利放贷1.64亿元人民币,获取高额利息近4400万元,在多家大型酒店开设赌场非法获利上百万元,并贩卖冰毒10公斤谋利。

  2008年7月,龚刚模、樊奇杭因个人恩怨,安排张孟军、吴川江等人对李某实施报复,经过近一年时间的周密安排,于2009年6月3日实施了震惊重庆市的爱丁堡持枪杀人案,在居民小区持枪杀死一人。

  此外,龚刚模为使其违法犯罪行为免遭查处,多次向罗定江等多名国家工作人员行贿,利用国家工作人员的包庇、纵容,使其黑社会性质组织得以长期存在并发展壮大。

  据《重庆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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