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靠物业税平抑高房价只是砖家的一厢情愿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1月06日15:05  红网

  记者4日从接近国家税务总局的权威渠道处获悉,今年税务部门将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房地产模拟评税,物业税“空转”工作在部分地区试点了6年多之后,将推广至全国。专家指出,这一信息表明,物业税开征步伐将大大加快了。(《上海证券报》)

  昨天开始在网上比较走俏的“空转”一词,让我联想到了体操比赛中“空翻儿”这一动作名称。尽管二者属于风马牛,却感觉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在“空转”试水了两千多天之后,物业税终于有望走向台前“空转实”了。对此,专家门兴奋论证,侃侃而谈。归其一句,即对用开征物业税来平抑当前疯长的房价满怀期待。要说也是,国家有关部门忙活了这么久,就等着宝剑一朝出鞘呢。又怎能不紧锣密鼓地抓紧进行呢?可谓箭在弦上,发出在即。

  但开征物业税果真就能平抑高房价、遏制其节节上窜并使之理性回归吗?依我看,十之八九是我们的一厢情愿,最多是种美丽的幻想而已。

  其实,对于很多人来说,物业税还是一个比较陌生的概念。网上荡了之后得知,这一税种如果单从理论上来讲,就是一种财产税。“主要是针对土地、房屋等不动产,要求其承租人或所有者每年缴纳一定税款,而应缴纳的税值会随着不动产市场价值的升高而提高。”专家们强势论证的结果是因为开征物业税后,会将之前的土地和房产交易过程中那些繁多的税费全部合之为这一税种,并每年对户主征收。这样一来,由于开发商成本的大幅下调,房价自然会随之走低。

  如果把专家们的观点再细化点说,就是只要开征物业税是以“相应取消有关收费”作为前提,今后征收的物业税里包含了土地出让金,即以物业税的形式分期支付地租和税费。这样一来就使房地产开发成本降低了老大一块儿,新房价格自然就有了大幅下降的空间,对普通市民来说,当然是天大的利好消息。而且,由于刚性需求得到了遏制,也会在降低成交量的同时,逼迫大量囤积房上市交易,如此一来,由于供给增加同样会间接导致房价走低。因此,开征“物业税”将会成为倒逼房价下降的一柄利剑,一旦掷出,就会迫使房价折腰、抑制当前及今后房价的非正常性上涨。

  真是画了好大的一个饼!让人垂涎三尺。

  按说,只要国家设定了某种税收,征与不征并不在我们的讨论范畴,因为实施是板上钉钉的事情。只是个开征时间的早晚问题,最多是在征多征少方面议议就是。而实际上开征物业税即可拉低房价是不可能的。

  作为调控措施,之前我们经历了若干。不能说国家没想办法,可哪一次不是越调越高,越控越涨。即便是有短期走低,也是跟着就会有报复性的上翻,哪次不是让准房奴们悔青了肠子?特别是一线城市,需求明摆在那里。所以,无论出台什么样的调控措施都不会让“幸福的雨点”落到购房人身上。因为对房子的需求是刚性的,无论怎样上翻,即便是不能承受之重,购房者还是要想方设法弄到居所。

  同理,绝大多数购房者也不会因为开征物业税而放弃购房。所以,专家们的那种“可以抑制刚性的购房需求”根本就是不成立的。至于“开发成本降低了老大一块儿,新房价格自然就有了大幅下降的空间”也只是一种想象,因为房地产开发商们对利润的追求是无止境的,让他们还利给购房者,咋看都像是“水中望月”。所以,总感觉物业税限制的是购房人,并不会让开发商伤筋动骨。虽然从理论上来说增加购房人购房成本,能遏制炒房现象,但却无法阻止开发商对房地产暴利的那种欲壑难填地追求。

  还有,购房者是物业税开征的对象,所购得的房屋有着使用年限的规定。这就说明购房者不过是属于长期租赁土地,这也是由于我们国家的所有权制度所决定的。在城市,土地的所有者是国家,就算我们所住的房屋是私有的,是不是应该只对这一部分房屋征收物业税呢?综合之前的税种,有没有不该购房者交纳的?怎么感觉转了一圈,最后需要高出的部分还是转嫁到了购房者的身上,实在让人不爽!由此可见,在当下中国房价虚高的构成中,疯狂的购房者只是势力最弱的一部分人,把持话语权的是靠房地产支撑地方GDP的地方政府和追求最大利益的房地产开发商。

  所以说,期待以开征物业税来平抑高房价是不太现实的。同时还会使房地产市场的供求关系更加复杂化,甚至使房价更加不好掌控,也很难达到所谓的预期目标。那些开征物业税使房价理性回归的美好愿望,不过是专家们的一厢情愿。

稿源:红网 作者:浏星照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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