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御景园一住户五天被淹两回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1月06日15:40  北京晚报

  

御景园一住户五天被淹两回

  本报讯(记者陈坦)“房屋五天内漏水两次,找物业、找开发商来修理,可找了几个单位至今还是无人出面维修。”家住朝阳区御景园小区1号楼的王女士一提到这事,心里就特别憋闷。

  昨天,记者来到王女士所居住的御景园小区1号楼2层,水还在不断滴落,她家角落里放置了大大小小15个容器,每个容器内均滴满泛白的石灰水,楼板上的石灰在水的浸泡下已变软、脱落,露出了楼板。整个房屋内弥漫着一股石灰味儿。漏水最严重是小卧室和客厅,小卧室天花板一大片涂料已脱落,楼板上水泥清晰可见。地上,几个塑料大盆的盆底沉积着厚厚的石灰。窗上、地板上的黑色霉迹清晰可见,木地板也已变形。客厅的房顶上也起包脱落。

  “家里到处都潮,还弄湿了被褥、家具和地板。真让人窝心。”王女士说,新年第一天,她家就开始漏水,隔了四天又漏了一次,盆子接满了水,一天要倒十几次,晚上都无法安眠。

  “房屋漏水不属于物业管理内容,我们只能向开发商和业主委员会如实反映。”御景园物业工作人员解释说,物业可以提供房屋渗水情况的证明,配合业主联系开发商,要求维修和赔偿。

  北京市铭泰律师事务所郑凡轩律师告诉记者,根据现有法律法规的规定,若在保修期限内发生属于保修范围的质量问题,开发商有义务予以保修,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业主可根据《房屋买卖合同》的约定,直接找开发商协商解决;若开发商拒绝维修或未在合理期限内维修的,业主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维修,但要注意保留相关证据。文并摄 J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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