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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捐500万可读重点”释放多重危险信号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1月06日17:50  国际在线

  为教育发展基金会捐款500万元以上,子女可免费就读市直属中小学。今日下午3点,“爱心在行动中成长”大型公益活动将在市人民大礼堂举行,重庆市教育发展基金会将同时揭牌成立。它将接收和管理社会各界对我市教育发展的捐赠,用于资助贫困学生、辅助贫困地区基础条件薄弱学校的发展、奖励鼓励优秀师生、资助学校及师生创新项目,推进城乡教育统筹发展。(1月6日《重庆晚报》)

  “参与教育公益、奉献一片爱心”,这是多么激动人心的口号,它让人想起慈善的温情,想起公益的友善,还想起爱心的高贵,想起教育的被重视。一旦企业家响应号召,踊跃拿出善款,用于该用的地方,我们甚至可以浮现出一幅温情脉脉的场景:那些贫困学生将被资助,从而可以继续完成学业;贫困地区的教育条件将因而改善,优秀师生的创新意识将大为迸发,所谓的城乡教育均衡发展将不再是梦想。

  诚然,重庆相关方面打的如意算盘正是如此,捐500万可读重点的预设逻辑的确是“用于资助贫困学生、辅助贫困地区基础条件薄弱学校的发展、奖励鼓励优秀师生、资助学校及师生创新项目,推进城乡教育统筹发展。”如果不持有诛心之论,此举的初衷充满善意,甚至颇为高明,想想看,用一个重点中小学的名额即可换取企业家的500万善款,多划得来啊。

  然而,当冷静一想则不免沮丧。一旦脱去马甲,回复各大利益诉求,就不难发现,这其中充满着悖论。

  首先这让人想到了权力媚商。谁有权力拿公共资源甩卖给企业家?谁又有资格上重点中小学?毫无疑问,重点中小学是公共资源,政府无权拍卖名额;而有资格拿出500万的人,非富即贵,也只有那些腰缠万贯的企业家才有这个实力和底气。事实上,一些地方对商人的献媚可谓多矣,让他们享受超国民待遇,各种规章对他们形同于虚设,或者低标准要求。送给企业家重点中小学名额,是权力媚商的一种,只不过为免贻人口实,让企业家以捐款的名义拿出500万,这样企业家即可享有美名,又可名正言顺地让孩子进入重点中小学。

  其次这让人想到了择校费合法化。择校费,人人痛恨,皆欲得而诛之,人们对择校费愤恨出于两点,一是对择校费本身不满,因为这是教育腐败,这是部门利益的显现,是破坏教育公平。二是对择校费之高望而却步,对有些家长来说,迫切希望孩子上重点中小学,但动辄数万甚至十多万的择校费让家长难以承受(其实在北京,想上一些名校,有钱还不够,没关系,钱都送不出去)。如今在多方抨击下,择校费换了个马甲继续进行,或者偷偷摸摸地施行。如今,花500万即可上重点中小学,俨然将择校费堂而皇之化,本来是潜规则,则变成明规则。如此态势,让人们望洋兴叹之余,有强烈的被剥夺感和不公平感。

  最后这是赢者通吃的呈现。赢者通吃为人不齿,但在现实处处上演,在我们周围,一些人总能赢者通吃,比如在某些地方,金融界高层的子女可以获得加分,纳税大户的孩子也可以获得加分,加分政策成了赢者自肥的工具。尽管现有规章制度摆在那里,但对权势阶层有时并不起作用。有权势阶层还是能凭借权力和资本,长袖善舞,通过种种渠道将自己考分低的子女送入名校。捐500万可让子女上名校,显然正是赢者通吃的又一注脚。显然,在教育公益、资助穷人孩子的冠冕名义下,一旦放任赢者通吃存在,公众会有无能为力感和挫败感,赢者又开辟新的通吃渠道。

  此外,我们还能想到日前引起哗然的“贫富班”。据报道,在安徽灵璧县的一些小学校园存在着“贫富班”现象,家长交一笔不菲的钱,孩子就能享受到30人的小班待遇,而且教室里有空调、彩电、DVD等教学设施;不交钱的孩子就要去挤近百人一间教室的大班。如今,花上500万可以任意上重点中小学,那些没有钱的家长岂非望重点中小学而叹息自己无能?我们对贫富班愤愤不平,对500万上重点中小学岂可容忍?与贫富班相比,500万上重点中小学,更具欺骗性和伪善性,因为它批着教育公益的华丽马甲,但本质是一样的,而且性质更恶劣,因为贫富班只是局限于一个学校且是学校操办,而500万上重点中小学则是政府许可的,范围也更广。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张千帆认为,宪法第33条规定,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在广义上国家的任何公权力机构不得对公民给予没有正当理由的区别对待。遗憾的是,在教育资源分配上,在公民受教育权上,不时出现违反宪法平等的原则。而500万上重点中小学即是一例。当然,应该说任何孩子都有资格上重点中小学,无论贫富,无论官民。同时,重点中小学的存在是不义的,任何中小学都应该是重点,或者说在教育资源均衡在,没有重点非重点之分,孩子应享受同等的教育资源,但就目前而言,这显然不现实。因此,笔者一方面期待国家加大教育投入,贫困学校和贫困学生能有正当的资金来源和得到政策倾斜,另一方面则要均衡教育资源,严厉打击各种形式的择校费。(王石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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