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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人电话号码多少值钱!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1月07日03:16  都市快报

  2009年2月,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刑法修正案(七)》,增补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安全的犯罪,新增加两个罪名:出售、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罪和窃取、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

  2010年1月3日,全国首例侵犯公民信息安全案在珠海宣判。将14位领导干部的电话号码转卖他人获利的周某,被以“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周在广州海珠区办了一家叫华探的调查公司。有个姓林的找周,想买14个领导干部的电话号码和通话清单。周通过网友非法购买电话清单卖给林,卖了1.6万元。

  林是诈骗团伙成员,他们根据周提供的电话清单,冒充珠海市副市长,恩平市委书记、佛山市纪委书记等领导干部,打电话给亲朋好友,谎称有事急用,让对方汇款到指定账户。

  这些亲友怎么会轻易相信骗子呢?

  原来,骗子先从网上买来一套改号软件,通过这套软件,他们想让接电话的人看到什么号码,就能让他看到什么号码。接电话的人一看,真是领导的来电,谁会怀疑呢?所以上当率相当高。

  2008年10月到2009年2月,诈骗团伙7个人通过六个电话,就轻松骗到88万元!难怪这些骗子当初肯花1万多块钱买十几份通话记录了,看来他们早就知道这些电话的“潜在价值”。

  法院以诈骗罪判了7个骗子,而向他们提供领导电话的周某,成了全中国第一个犯“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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