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听时间:6日上午10:00-11:30
在线律师:唐迎鸾(江苏圣典律师事务所)
朱小姐:朋友向我借款10万元,言明跟借银行钱一样,约定利息,我觉得这样也好,他也不会觉得不好意思,我的利益也能得到保证。请问我们约定利息需要注意什么?法律支持我们约定的利息吗?
唐律师:你们可以约定利息,但需注意:最高法院相关司法解释规定,个人借贷约定的利息高于同期银行同类贷款四倍的那部分不予保护。如你们约定的利息超过法定标准,超过部分即属无效。
赵先生:朋友王某欠我7万元,到了还款期还拖着不还。他的朋友张某欠他一笔钱,早已到还款期,我让他把张某这笔钱要回来还给我,可他置若罔闻。我担心拿不到钱,我可以跳过王某直接向张某主张债权吗?
唐律师:可以。这里主要涉及的是代位权的行使问题。所谓代位权,是指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你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你的朋友的债务人,要求他的债务人直接向你归还欠款,但数额不能超过7万元,也不能超过他的债务人欠他的数额。
张女士:我公司与某公司签订了购销合同,对方向我公司供应一批货,货款价值100万元。我公司向对方交纳10万元定金,并与其约定:任何一方违约,将支付违约金15万元。现在该公司违约,不能发货。我公司想通过法律手段维护权益,请问,我公司能否要求该公司双倍返还定金,并要求它承担违约金?
唐律师:不可以。依据我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不能要求违约方既承担违约金责任,又承担定金罚则(双倍返还非违约方的定金)。你公司与该公司既约定了违约金,又约定了定金,你公司有权选择适用二者之一。至于选择哪一种,一般依据有利于非违约方的原则。你公司支付的定金是10万元,约定的违约金是15万元。如果要求对方双倍返还定金,你公司将能得到20万元,但其中10万元原本属于你公司,所以只能获利10万元。如果要求对方承担违约金责任,那么,除得到15万元外,还能拿回已交纳的定金10万元。相比较而言,要求对方公司承担违约金责任,对你公司更有利。
8日上午10:00―11:30接听《律师在你身边》热线(025)96096-1-1的是江苏宁联律师事务所的董云春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