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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错一件事,罚5元”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1月07日03:18  扬子晚报

  六合区实验高级中学高一(3)班的叶同学打进本报热线96096进行反映:我的班主任叫李勇,最近在班级里口头颁布了一条班规,说任何一个同学做错一件事,就要罚款5元钱,这些钱用来做班费。班规一颁布,同学们个个意见很大,非常反感班主任的做法。

  记者调查>>>

  之后,记者就此事电话联系了六合区实验高级中学,该校一位负责人潘先生接受了采访。他说,这样的事情应该不会在他们学校发生,因为学校并不是行政执法单位,根本无权收取学生的罚款,随便罚学生的钱是违规行为。所以,学校一直很注重这方面的管理,在全校老师教研大会上,校领导曾三令五申强调,禁止老师用这样的方法教书育人,也禁止用体罚模式教育学生。“为了保证此类事情不在我们学校发生,学校教务处抓得也很严,如有学生或家长投诉至校方,且老师确实有罚学生钱的行为,校方查实后会对相关教师严处,轻则让老师停职待岗,重则开除。”潘先生说,老师们都不想丢饭碗,应该不会冒险收取学生的罚金。李勇老师平时教学比较认真严厉,对学生抓得比较紧,一些调皮的学生可能因此而恶意投诉他,但既然有投诉,学校也不会怠慢,会严查到底,事后会给学生和家长一个满意的说法。曹卢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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