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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医患纠纷被弃医院一年多无名男婴回家了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1月07日04:07  大洋网-广州日报

  本报韶关讯 (记者卜瑜 通讯员汪次安) 昨天,一名因医疗服务合同纠纷而被留在医院长达一年多的无名男婴,在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主持调解下,终于被其父亲接回了家。

  初生男婴仅1.2公斤

  2008年12月29日,韶关市民谭湘(化名)之妻刘红(化名)在韶关市某医院早产下一名男婴,该男婴出生体重仅有1.2公斤。医院手术室判断男婴为“极低出生体重早产儿”,将他转入新生儿科住院治疗。

  妻死夫弃子医院

  当月30日凌晨,刘红因羊水栓塞死亡。谭湘认为其妻的死亡是医院的责任,因此,将其儿子独自留在医院治疗拒绝接回家中。至去年3月,谭湘的儿子已治愈并达到出院标准,医院多次口头和电话通知谭湘到医院为其儿子办理出院手续,但他一直不予理睬。经核算,至去年7月29日,谭湘之子的医疗费、护理费共75868元,扣除他预付的2000元,余款73868元则一直拖欠。

  武江区法院和韶关中院相继审理后,认为谭湘应将儿子从原告处接走并支付其儿子的医疗费、护理费共计73868元,同时谭湘将其主张其妻的死亡是医院责任所致的问题,属另外一个法律关系,先解决小孩问题并不影响到医疗纠纷的处理。谭湘最终申请撤回上诉,并于昨日将其儿子从医院接回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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